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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贯彻落实六次全会工作部署体会之一
张晓兰
//www.workercn.cn2016-07-1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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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是一年,一年就要干好一年的事。”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围绕我国未来五年发展蓝图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提出了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明确了七项工作部署。这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年工作的遵循和蓝本。时下,2016年已经过半,上半年工作进展怎样、有何经验体会?下半年工作如何深化拓展、思路怎样?当前,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思考、谋划和扎实推进下半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刊专门邀请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就贯彻落实六次全会工作部署总结经验、畅谈体会、交流思路,为我们完成好全年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编者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纪律挺在前面,是纪律建设的核心要义,是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体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党内法规和制度,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依规从严管党治党,让我们这个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严明党的纪律,必须抓住党纪教育这个基础

  加强党规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前提和基础。党的纪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党的规矩是对党员党性的重要考验。加入中国共产党,就意味着党员要放弃一部分身为普通公民的权利,就必须知规知纪、遵规守纪。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案件看,一些党员干部犯错误,与不知晓党规党纪有着直接关系。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教育、引导、督促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使遵守纪律、执行纪律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方面,要加大党规党纪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的重要内容,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守纪律讲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把党规党纪要求牢牢刻印在心上,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大典型违纪案例的警示教育力度。着力增强纪律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剖析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典型违纪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明明白白地看到违纪情形及严重后果,始终保持对纪律的尊崇和敬畏,时刻绷紧遵规守纪这根弦。

  严明党的纪律,必须抓住“四种形态”这个关键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通过层层设置防线,一级一级地进行阻挡和处理,管住从“好同志”到“阶下囚”之间由量变到质变、由违纪到违法的过程,消除监督的空白地带,最大限度地保证大多数党员干部不出轨、不越界。在实践中,要抓住抓好“前、中、后”三个主要环节。一是在前端上要延伸触角,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实践“四种形态”的基本前提就是把问题找出来。围绕及时发现问题,要加强信访举报和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直通车”、开通违纪“随手拍”等方式,提高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的及时性和准确度;要发挥巡察作用,延伸巡视链条,面向所属部门及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等灵活开展巡察监督,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在中端上要层层设防,健全挺纪在前的机制。落实“四种形态”,要害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通过层层设立防线,阻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围绕形成“常态”、管住“大多数”、盯住“少数”、惩处“极极少数”,转变理念思路,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制度,把挺纪在前的要求落到实处。去年,甘肃省纪委按照“党内生活要正常化”的要求,梳理并反馈相关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求班子和个人在“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在后端上要治病救人,体现严管厚爱的要求。运用“四种形态”,最终目的是通过加强监督、严明党纪,保持党组织的凝聚力、保持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不仅要严肃处理,而且要做好处理后的相关工作,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状况,帮助党员干部了解到只要真心改正错误、努力做好工作,处分影响期满后仍然是“好同志”,将受到处分后心理上形成的“负能量”转化为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才能充分体现组织的严管厚爱。

  严明党的纪律,必须抓住严格执行这个核心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只有党的各项纪律都严起来,真正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让违纪违规者付出代价,才能形成震慑,使党员干部对纪律心存敬畏和戒惧,不敢越雷池半步。各级党组织和纪委要紧握“戒尺”严格执纪,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方面,要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加强对“六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坚决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惩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党员干部,切实捍卫党规党纪的权威和尊严。另一方面,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坚持“一案双查”,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严明党的纪律,必须抓住“关键少数”这个重点

  实践证明,领导干部自觉遵守纪律,会带动本地区本部门形成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相反,领导干部不把纪律当回事,久而久之其他党员干部也就会视纪律为儿戏。因此,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紧紧盯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一方面,要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是对纪律最大的破坏,很多纪律之所以最后得不到执行,主要是领导干部不带头。因此,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和督促领导干部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和党内职务,带头学习纪律、遵守纪律、敬畏纪律,做纪律的忠诚信仰者、坚定捍卫者、模范践行者。另一方面,要强化对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机制,督促领导干部把纪律当成不可逾越的底线来遵守。甘肃省积极探索强化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途径,在全省推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向上级党委、纪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两年来先后4次在省委全会后召开“三述”会议,省委委员、省纪委委员集中听取37名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三述”报告,并进行监督测评,提升了领导干部的遵规守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严明党的纪律,必须抓住责任担当这个保证

  严肃立规执纪,是党的领导和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章规定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履行的职责。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要求,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规党纪的政治责任。一方面,各级党委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这是对主体责任的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通过约谈、督查、考核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更要尽心尽责,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定位,切实肩负起加强纪律建设的重大责任,责无旁贷地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另一方面,各级纪委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承担着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把维护“六项纪律”作为首要任务,面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勇于亮剑、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同各种违纪行为作斗争,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者系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零容忍党员干部追求低级趣味

  趣味属于人的心理和精神上的选择,党员干部远离低级趣味,关键是要管住自己,不但筑好“防火墙”,还要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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