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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三谈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到实处,关键是树立权威、抓好执行,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其成效也最终体现在执行上。有制度不执行,比没有制度危害还要大。如果仅仅讲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而没有不折不扣的执行、一丝不苟的落实,那么再科学的法规、再完善的制度,也会形同虚设,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因此,制度一旦建立起来,就必须严格抓执行、抓落实,“明制度在前,重威刑在后”,使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全文阅读)
唤醒责任意识 激发担当精神
——二谈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对领导干部来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个根本目的就是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我们党95年的奋斗历程表明,担当精神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也是党领导人民创造辉煌成就的光荣传统。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新形势下,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爱党,为党尽职。衡量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成效,很重要的就是看是否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真正用铁的肩膀扛起应该肩负的担子。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责任、担起所当,就没有过不去的坎、爬不上的坡,党的建设、管党治党就会坚强有力,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就能得到充分发挥。(全文阅读)
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
——一谈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夯实了管党治党的制度基石,使党规党纪的笼子越扎越紧,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管党治党光靠觉悟是不够的,没有问责,失职失责的问题就会不了了之,好人主义的歪风就会滋生蔓延。有了问责这道“紧箍咒”,尽不尽责无所谓的心态、担不担当都没事的现象就无处遁形;有了问责这个“推进器”,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会更强,担当精神会更足,群众基础会更好。实践证明,哪个单位问责严格,哪个单位党的建设就更加有效,管党治党就更加有力。(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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