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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经验
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所有成绩,归其根本靠的是党中央的坚强有力领导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试点工作的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是完全英明正确的,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强烈信号,给全党全国人民以坚定信心。在试点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发挥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是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一丝不苟按照中央精神办事,重大事项一律报中央决定,把从政治和大局上向核心看齐体现在改革试点的全过程。加强对试点中重大问题的指导,抓住转隶组建这个关键环节,要求试点地区做好工作衔接,保持平稳过渡,推动改革试点迈好第一步、站稳第一台阶。坚持有理想但不能理想化,准确把握改革的方向、力度和节奏,领导小组成员深入试点地区开展调研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沟通联络,及时就改革试点中的具体问题提供帮助,确保试点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
(二)试点地区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充分发挥“施工队”作用。试点地区承担着为监察体制改革探路的重要使命,必须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试点地区党委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党委书记站到改革第一线,当好“施工队长”,严格执行党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步骤,统筹协调有关部门依职履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走样、不跑偏。试点地区纪委切实负起专责,精心筹划,抓好改革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聚焦纪法衔接、依法留置、指定管辖等重点难点问题,先行先试、大胆实践,积极探索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路径。
(三)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机构调整、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只有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先行,才能最大程度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改革合力。试点地区坚持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提高政治水平、强化政治担当。高度重视转隶过程中干部队伍的稳定,摸清思想状况,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严明纪律要求,在试点期间决不允许违反组织原则擅自行事,决不允许违反保密纪律随意扩散改革内容,决不允许传播小道消息混淆视听,使干部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四)坚持内涵发展、不搞外延扩张,做到精简高效。改革的本质是实施组织和制度创新,必须立足内涵发展,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实现改革效益的最大化。在改革后监督范围更广、任务更重的情况下,试点地区纪委、监委机关全面整合机构职能和人员,内设机构数、派驻机构数、人员编制数“三不增”。将工作力量向主业聚焦,监督执纪一线部门进一步得到了加强,转隶人员和现有人员实现优势互补,达到“1+1>2”的效果。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充分使用原“两规”场所和公安机关看守所,不新建留置场所。查明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监察委员会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改变了以往多头调查、重复劳动的局面,提高了审查调查效率。
(五)加强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执法机关统筹协调,保障改革目标顺利实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多方联动协作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查处机制。试点地区紧紧围绕改革目标,在中央改革试点方案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试点决定的框架内,大胆创新、立行立改,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和司法执法机关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协同配合、无缝对接,打通了有效衔接的关键环节,形成了合力推动改革的正能量,体现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积极稳妥引导舆论,形成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热点难点多、社会关注度高,迫切需要加强对改革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试点地区把试点过程作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坚持公开透明,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中央新闻媒体作用,对社会关心的重大问题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研判,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特别是对机构整合、人事安排等问题,积极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的舆论环境。
我们正处在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最近的历史时期,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全面从严治党,最终是要探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的有效途径,破解历史周期率,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是中国特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着眼完善提高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这个目标,建设强有力的国家监察体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继巡视全覆盖之后,又一个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的重大组织和制度创新,通过建立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系和制度,增强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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