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是检验“四个意识”强弱的试金石,是衡量“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标尺,也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支撑和重要手段。巡察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政治巡察实效,做好政治巡察“后半篇文章”,磨砺政治巡察利剑。
要把压实责任作为巡察整改的着力点
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对巡察发现问题的纠正、是对权力运行的规范、是对机制制度的完善,体现的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政治责任与担当,巡察成果要真正落到实处,关键看整改,要害在责任。
提高站位,在思想上破冰。要想巡察整改真正落到实处,就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激发干部内心的原生动力,使其充分认识整改落实的重要性,并潜移默化为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强化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革故鼎新,在创新上发力。巡察作为巡视监督在基层的有效延伸,必须着眼新任务新要求,主动对标中央和地方党委的要求,在推进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上守正创新,确保真整改、实整改。在实践中,要进一步明确地方领导的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的具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的政治责任,不断创新巡察反馈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提升整改实效。
立足实际,在行动上见效。巡察是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抓好整改落实需要被巡察党组织坚决扛起责任担当。被巡察党组织一定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切实把整改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要坚持务实重行、标本兼治、压实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深入整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要把跟踪问效作为巡察整改的关键点
巡察整改要见底见效,离不开持续跟踪问效,要抓实从巡察反馈到“回头看”的各个环节,力戒巡察整改打折扣、走过场。
以续航力抓好督导检查。如果说巡察是一次政治体检,那么督查督办就是一次复检,及时复检能防止巡察整改流于形式,既检查了上轮巡察整改是否到位,又可以聚焦发现新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建立巡察整改督促检查机制,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对已巡察单位问题整改情况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在督查督办过程中,重点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整改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整改成果是否经得起检验,时刻紧盯落实成效,进一步揪出整改工作中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事项,要求责任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及时纠偏纠差,以高度的责任感推动问题整改落地。
以实效力加大线索督办力度。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能否得到及时、高效的处置事关巡察利剑震慑作用的发挥。要持续加强问题线索规范管理,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专门建立台账,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要在移交线索办理时限到期后,第一时间向线索承办部门发函,保证线索办理情况按时报告。要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制度,根据每条问题线索具体情况明确办结时限。通过设立问题线索督办工作台账,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办理全程加强跟踪督办。实时跟进、定期汇报线索办理进度,掌握来源、去向、进展情况。实行销号管理,高速高质高效处置问题线索,切实做到移交一批、查处一批,一事不让、一人不放,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以联动力做好日常监督。做好整改工作,除了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整改方案、强化建章立制等措施外,更应注重部门联动功效。要把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起来,立体聚焦、形成合力,打通巡察与各类监督的内在联系,构建起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建立加强党委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制,进一步理清监督责任。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及时移交给纪检监察机关;对基层党建、选人用人以及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等方面问题及时移交给组织部门;对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及时移交给宣传部门。这些问题线索分别由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门进行核查核实、跟踪督办。同时,把向被巡察单位的反馈意见及时抄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责任,全程督促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将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的日常监督贯通起来,形成强大监督合力。
要把标本兼治作为巡察整改的落脚点
要切实发挥巡察整改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让整改成果真正落地生根,持续释放巡察的震慑力。
由点及面,严肃追责问责。始终把抓整改责任落实作为巡察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抓巡察整改落实的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失责追责等制度机制。明确责任追究情形和追究方式,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绝整改的,由纪委监委依规依纪启动问责程序。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以问责促整改,切实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确保巡察成果落实落地。
由浅及深,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巡察纪检联动配合,定期联席会商,及时通报情况、调整思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把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挖掘出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加以解决,积小胜为大胜。通过一件件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办、一个个违纪违规干部的处理和曝光,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重要要求落地生根,推动发生问题的部门完善制度机制,促进一批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得以解决,真正实现专项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
由表及里,抓好建章立制。坚持抓早抓小的党内监督原则,对每轮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下发通报,推动未被巡察的党组织以巡察发现的问题为镜子,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未巡先改,推动共性问题早纠正、早解决,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增强巡察辐射效果。坚持把堵住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作为巡察整改的最终目的。对问题发生在基层,但根子在上面的,要坚持以下看上,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馈,以上促下,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对体制机制导致的问题,要督促被巡察单位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抓住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要岗位,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尤其是审批、财经、执法等风险岗位或部门,要建立健全“三公”经费支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廉政风险防控等一批长效机制。
(作者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