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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为我国确立存款保险制体系奠定基础,也正式将存款保险制提到议程上来。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旨在建立一种约束和疏导金融风险的新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保护储户的储蓄利益,同时,也加速了金融市场化进程,为中小银行的发展带来了新机遇。目前,我省经济总量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但金融体系的构建比较落后,尤其是“河南系”银行即河南本土银行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远远不能助力经济发展水平。存款保险制本身改变了央行作为最后提款人的角色,同时也承认储户存放在银行的现金具有风险性。可以预见,存款保险制的实施,将对我省中小银行发展带来契机。
存款保险制度下我省金融安全和储户保障分析
《意见稿》明确指出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达到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作用。
此次我国拟实行的存款保险制度最受关注的莫过于保费由银行交纳和最高偿付限额设定为人民币50万元。依据国际通用法则,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约为人均GDP的2-5倍,例如:美国为5.3倍、英国为3倍、韩国为2倍、印度为1.3倍。当然,我国居民的储蓄的目的偏向民生,储蓄率偏高都是调高赔付倍比标准的原因。根据预计,河南省2014年的人均GDP约为3.30万元,赔付标准超过15倍,明显高于国际标准的同时,也高于全国。倍比越高当然其所有效覆盖的储蓄风险越完善,金融的稳定性越强;因此,可以说“高赔付倍比”是一道安全阀。同时,考察存款账户的明细情况,存款金额在50万之下的账户占总账户数的99%以上,换而言之,99%的储户存款在保险制度的涵盖下无论存于哪家银行,存款都在“安全阀”的保障之下,为无风险存款。
存款保险制度下“河南系”银行面临的新形势
截至目前,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一万两千余家,法人机构(总部)共有两百余家。其中,中原银行资产规模2094亿元,尚可跻身全国城商行的前列,但是仍然无法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相比;其余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体量都比较小。因此,“河南系”银行整体体量偏小,缺少优质、实力强的本土银行一直是“河南系”银行发展的短板。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可以有效地激活金融市场,同时加剧金融市场竞争的力度。在此背景下,发展规模小、竞争力弱的“河南系”银行享有时代机遇,当然迎接机遇的同时也会应对挑战。
“河南系”银行发展面临的机遇。一是为“河南系”银行发展提供更加公平、稳定的竞争环境。存款保险制度具有重组储蓄、打破传统储蓄平衡的功能。同时存款保险制有助于增强中小银行的信用,增强公众信心。二是有利于增强“河南系”银行信用形象,树立“支农”、“支微支小”服务品牌。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行预期可对本土银行的资金进入有利好作用,有机会壮大本土中小银行的机构实力,从而有利于逐步形成主要面向“三农”和“小微”的本土金融体系,树立服务品牌。三是为中原银行的整合发展提供良好的历史机遇。促进中原银行成为“河南系”银行领军品牌,使河南本土银行的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
“河南系”银行发展面临的挑战。一是金融市场竞争程度加剧,增加了本土中小银行的经营风险。存款保险制度进一步加速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为全面利率市场化打开了时间窗口。利率市场化之后,银行之间的利息收益会直接影响储户的储蓄流向,储户将追逐给付利息最高的银行,必然加剧本地银行间的客户资源争夺的程度。同时,存款保险制度下利率市场化程度的加剧,也导致银行破产成为可能,国家不再兜底银行的破产行为,而是让市场自主解决,这无疑进一步加剧了中小银行的经营风险。二是对中小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行,对河南中小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存款保险的费用由银行自担,这无疑增加了银行的经营成本。同时一些起步较晚的城市商业银行还未建立起完善的治理机构,这类银行在治理结构改革等方面面临挑战。
存款保险制度下“河南系”银行的发展对策
随着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保险为居民的储蓄行为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新制度的构建为中小银行增加信用,有效地把中小银行推到更加平等的竞争平台上,因此,“河南系”银行发展应该抓住机遇,应对挑战。
加快“河南系”银行的整合力度,树立资优品牌。加快区域银行资源的整合,树立资优中小银行品牌,是适应存款保险制度推行的重要举措。针对河南省发展的实际,就是要加快“中原银行”的整合发展速度。其次要结合河南省本土银行市场发展实际,优化产品结构,塑造产品优势。要采取差异化经营模式,建立精品化社区银行、小微服务银行、支农特色银行,打造适合我省省情的本土实力型银行。
精耕“三农”、“小微”业务,掘金“底层”财富。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行,一是有利于河南省本土中小银行精耕“三农”、“小微”企业发展市场,树立经营品牌。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增长最快的市场是“金字塔底层”的市场,“三农”和“小微”企业所焕发出的创业能力不容忽视。二是要为创新产品、技术的产业服务,在站稳传统优势的基础上要加大对河南省现代农业、体育休闲和文化产业等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三是规范金融产品销售和完善服务费用规章,在实现产品销售的同时,让客户享受到质价相符的金融服务,逐步树立营销品牌,提升本土中小银行的经营品质。
强化扶持和监督管理,引导行业自律。强化对中小银行的监督管理,是降低本土中小银行经营风险的有效举措。一方面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管的相关法规政策,尤其是对不良贷款率、存款准备金、拨备覆盖率等指标严格把控,及时发现经营风险,及时处理,做到不累积风险。同时,积极引导河南省本土中小银行强化自律建设。一是要引导诸如固始城市商业银行等本土中小银行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发展需要的银行治理结构,增强抗击风险的能力。二是要建立经营风险预警系统,尤其是要在现有风险管控模式的基础上,建立起相对独立的小微型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增强本土中小银行风险预警能力。三是做好银行储户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为本土中小银行征信奠定基础。(作者单位:省社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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