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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各级环保部门面临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需要承担的责任也越来越大。毋庸置疑,目前环保部门依靠自身的执法监管能力,在履职尽责中面临不少困难。当前要贯彻落实好新《环保法》,环保部门如何才能做到切实履行职责?
环保部门同公安、工商、卫生、城管等政府职能部门担负着同等的社会职责,但执法力量、机构及体制建设却有着较大的差距。环保部门可以借力政府做好顶层设计,依靠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我所用,主动化解监管矛盾。在这方面已有成功的案例,如企业需要申请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要求其先到环保部门办理行政许可,这样环保部门足不出户就能掌握区域企业信息。通过要求企业安装环保设施,实现达标排放,能够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为,同时也减轻了信访投诉的压力。这种政府环保前置审批的设置,环保部门可以借助工商部门的力量,从前端堵住违法行为,大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工作效率。
再如,现在公安交管部门对城市交通的管理完全实现了信息化,遍布城乡街头巷尾的视频监控完全代替了人工执法。可是目前环保部门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管工作,还是主要依靠人工执法,强度大、效率低,远不适应当前大气污染治理及控制机动车排放的工作需要。环保部门完全可以主动加强沟通,借助公安交管部门现有的监控网络和监管平台,植入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内容,实现对上路行驶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的实时检测,做到少花钱办好事。如果依靠环保部门自身的力量来搭建监管网络,恐怕很难实现。
社会上流行这样一句话:环保局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管空气。这句话讲得很形象。影响环境的因素点多、面广、线长,涉及社会生活和生产活动的方方面面,依靠环保部门现有的监管能力是杯水车薪。如全国4万名一线环境监察人员,需要负责150多万家企业的日常检查、50多万家企业的排污申报及收费、100多万件环境信访投诉的办理,还有数量更大的第三产业如餐饮、汽修等的监管,及无照经营企业的查处,还有数以千万计机动车的排放监管。面对这些,环境执法人员更多的时候是以点带面忙于应付,监管能力捉襟见肘,同时还存在监管失职的责任,压力很大。
对此,环保部门可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依靠媒体等社会资源,依靠公众监督,把环境违法行为置于阳光下,实现全民监督。环保部门需要用贴近生活的语言,开展环保宣传,提高公众责任意识,引导他们积极举报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让违法者如过街老鼠无处可逃。环保部门可以借助新闻媒体定期公布违法企业信息,把环境违法行为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借助这些社会舆论力量,能够大大提升环保部门的监管能力。
不仅如此,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一直困扰着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为治理污染实现达标排放,企业需要购置环保设施,设备运行也需要一定的管理和运行费用,这些都要增加成本,产品的价格就会提高。违法排污企业,把污染治理的成本转嫁给了社会,因此产品价格相对有竞争力,这样对守法企业是不公平的,必须建立公正的市场秩序。环保部门可以通过环保社会诚信系统,在银行贷款、税务征收、企业年审等方面扶持守法企业;在政策制定、项目申报、土地利用等方面倾向守法企业。企业只有从守法中实实在在地得到好处,享受到实惠,才能支持环保工作,才能自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才能积极履行社会公民的职责。有了广大企业的支持,环境保护工作才能走上正常轨道,执法监管工作才能从被动走向主动。
在有些地方,违法排污行为之所以难以遏制,关键是执法力度不够,对违法活动的处罚没有达到敲山震虎的效果。环保部门要用好手中的权力,集中力量,选取那些社会影响大、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知法犯法的企业,排除一切干扰,依法查处;要向社会公布名单,并进行跟踪报道;开展后督查,一查到底。对列入环保黑名单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形成执法检查高压态势。通过整治一批重点违法单位,让违法排污者不敢为,让遵纪守法成为常态。只有让违法者得到应有处罚,环保工作才能赢得全社会的尊重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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