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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自贸试验区对外开放平台作用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
盛斌
//www.workercn.cn2015-10-19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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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津冀协同发展与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当前两大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两者之间存在紧密的内在关系。

  从天津自贸试验区的角度看,天津自贸试验区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努力建设成为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外开放新引擎,着力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我国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与联动作用。特别发挥天津市的区位、港口与工业基础优势,通过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业开放、金融创新、科技创新等将会对整个京津冀地区的对外开放水平产生重要的提升作用。天津自贸试验区将成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火力助推器,通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口岸通关一体化、金融市场一体化、产业转型与升级、人才流动等有助于区域内生产要素的有效再配置,加速资源与要素流动,提振区域外贸与外资发展,推动京津冀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与重组。

  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角度看,将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的发展提供强大的腹地与空间。天津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创新成果,可以先行向京津冀地区复制与推广,然后再推广到全国。天津自贸试验区在统筹考虑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础上,将通过政策与机遇共享,形成辐射效应,让区域发展整体受益。京津冀地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区域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将为天津自贸试验区发挥对外开放高地的综合优势奠定坚实的基础。协同发展的京津冀地区将实现商品、资金、人员、技术、信息的自由流动,创造一个更加广阔的大市场与产业集聚地,为实践具有国际前沿视野的创新性对外开放议程创造有利条件。因此,天津自贸试验区的发展必须立足京津冀、引领三北地区、面向东北亚,实现力量整合、协同发展。

  实现天津自贸试验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良性互动的关键在于如何通过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与升级打造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的对外开放平台,以贸易便利化、交通与保税物流网络、一带一路、融资租赁、跨境电子商务、外资市场准入为重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天津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创新、示范、倒逼功能,使京津冀地区整体受益。

  第一,以天津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为龙头,进一步促进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根据2014年5月公布的《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案》,在现有体制不变的情况下,通过机制创新,将京津冀三地原先各自独立的通关管理体系,通过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形成区域联动的通关中心,并构建统一申报、统一风险防控、统一专业审单、统一现场作业四个平台。取消京津冀地区报关企业跨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限制,允许报关企业在京津冀地区“一地注册、三地报关”;允许企业在京津冀三地内自主选择申报、纳税、验方地点和通关模式,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它将通过集成海关监管优势、打破关区界限、改进海关通关流程,形成监管更加严密、通关更加便捷、流程更加科学、运转更加高效,覆盖京津冀海关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和运作模式,以此进一步提升区域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区域辐射带动作用的发挥,并为三地加快推进产业对接协作,理顺三地产业发展链条,搭建良好的海关通关监管服务平台。

  第二,促进区域检验检疫通关业务一体化改革。

  以往货物进口必须在口岸报检,货物出口需口岸二次申报,三地海关与检验检疫机构不能互联互通,无法统一审单标准、风险评估体系等。现在可改为进口企业可以选择在口岸或者目的地报检,实行“清单”管理,“清单”外商品可直接到目的地实施检验检疫。出口货物产地检验检疫合格后口岸直接通行,不再二次服检、查验。

  实施进境货物预检验制度。京津冀进口企业可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的保税仓库预先实施检验,一次性集中完成检疫和检验工作。货物实际进口出区时,分批核销放行,不再重复实施检验。这样可减少进口商品的中间流通环节,极大降低了企业的物流成本和流通环节费用。

  实施中转货物原产地证签证制度。以往,中转货物的签证没有具体的制度支撑,不能按照实际原产地签发相应的来源证明。可改为根据货物实际原产地,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相应的产品来源证明,可开展换证、分证、并证操作,由此方便企业开展转口贸易,对中转货物签发相应的原产地证书。

  第三,促进京津冀环渤海港口、机场与口岸合作,一体化审批,监管互认,资源共享。

  以往津冀海事机构业务单独办理,信息不共享,执法和应急等资源不共享。天津和河北海事机构间可以试点开展一次查验、一体化审批,监管结果互认,实现执法资源、信息共享。此外,简化口岸手续办理,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促进京津机场通关联动,天津机场可以在北京机场设立二级库,实现空运货物高级便捷通关。强化天津港集装箱干线港功能,建设天津南部港区30万吨级航道,深化京津无水港合作,强化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地位,不断提升为首都服务能力。共同争取民航局增加天津机场航班、航线,缓解首都机场客货运压力。

  借助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契机,推进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升级版”。同时,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疏解北京非首都核心功能,吸引总部在北京的航运企业、航运服务企业、航运研究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聚集,带动北方航运业发展。

  第四,在京津冀内陆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设立与优化无水港布局,创新“无水港”运营模式和保税物流管理模式,与天津自贸试验区共同完善保税物流网络。

  将京津冀地区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为综合保税区,形成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产业聚集、错位发展。优化京津冀地区的无水港布局,促进已有的无水港扩能升级,发挥内陆无水港与天津自贸试验区之间的联动作用。实施内销选择性关税制;推进货物分类监管制的完善;完善保税物流网络,开辟综合保税区的物流专线。

  在保税物流管理模式方面,目前海关特殊监管区之间的货物流转采取转关运输方式,且用海关监管车辆运输货物。可以取消转关运输方式,使用经海关备案的车辆或取得相关资质的境内运输企业车辆,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以及其与其他综合保税区之间自行结转货物,由此大幅节约企业物流成本和通关时间。借鉴荷兰的保税仓库与物流网络模式,大力发展保税物流。

  创新保税展示交易模式,在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支持拓展有效担保方式,在自贸试验区外开展展示交易,辐射北京和河北地区。

  第五,实施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

  启运港退税试点目前已在上海洋山港实施,从青岛、武汉、南京、苏州、连云港等多地发往上海洋山港中转的货物按照原来的政策,只有在洋山港中转后才能凭相关手续办理退税,而现在当它们离开启运港后就可以办理退税了。该政策不但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经济效益,大幅度缩短了企业退税时间,加快了企业的资金周转,而且增强了转口港的国际中转业务的竞争力,使得航线载箱率大大提高。争取天津自贸试验区成为启运港退税的出口口岸,并将京津冀地区的一些港口与无水港选为试点,在成功的基础上继续研究扩大试点区域和试点范围,甚至考虑更加内陆的地区。

  第六,发挥天津自贸试验区融资租赁的平台优势,探索融资租赁货物海关新型监管模式。

  天津自贸试验区可依托融资租赁优势平台与政策,吸引京冀地区各类租赁企业进入自贸试验区,使天津自贸试验区成为我国北方融资租赁发展的聚集地,重点发展飞机、船舶、重型机械、海洋工程构件、医疗设备等部门的融资租赁。加快建设天津自贸试验区内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支持设立中国天津租赁平台,使之率先辐射京津冀地区。探索融资租赁货物海关新型监管模式,对大型设备涉及跨关区的,由海关按物流实际需要实行异地委托监管。

  第七,依托天津自贸试验区的亚欧大陆桥连接功能,完善多式联运体系,促进京津冀地区融入“一带一路”重大国家战略。

  可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丝绸之路保税区”的功能分区,对生产地或目的地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货物给予更多的税率优惠。对生产地或目的地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与地区的相关专属货物给予全面的通关便利化服务。在天津自贸试验区开设“丝绸之路绿色通道”,实现“单一窗口”查验放行便利化;探索“无纸化”检验检疫模式,实行单证报验的便利化;完善“预报即放”模式,实现货物流通便利化;实施“虚拟口岸,直通放行”模式,实现异地报检便利化。

  依托天津港与天津自贸试验区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和产业优势,深入发展京津冀地区的大物流产业。以港航物流服务系统为核心,以大宗商品交易为主要平台,以金融及信息服务为保障,构建“三位一体”国际型港航物流体系;加快海港、空港、公路、铁路和大陆桥建设,提升完善现代物流口岸集疏运体系;依托钢铁、石化、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等优势产业,建立专业化的物流园区,尤其是针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专属物流园区,推进物流服务定向专业化与社会化;重点推进并完善冷链、危险品、邮政、逆向、应急五大重点物流领域,打造国际化、高端化和多样化的现代物流服务;构建“丝绸之路”物流信息互通网络,实现物流信息资源的实时共享,增进港区物流精准化和智能化。

  第八,促进区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创新海关监督模式和检验检疫监管制度。

  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丰富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类型和经营模式,创新“到岸仓储、保税备货”等海关跨境电商监管模式。将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分为出口模式、备货进口模式以及一般进口模式三种模式,对不同的模式采取不同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措施。争取跨境电商保税进口试点落户天津自贸试验区。设立辐射京津冀的公益性跨境电商公共信息平台,大力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服务平台的建设,发展集交易、电子认证、在线支付、物流配送、代理报关、结汇、检验检疫和信用评价于一体的全程电子商务服务,完善跨境电商支撑系统,促进京津冀地区的跨境电商便捷化。

  第九,放宽外资行业准入,完善外商投资环境,健全投资合作保障机制,推进对外投资,使天津自贸试验区的“引进来、走出去”成为京津冀区域发展的新动力。

  按照天津自贸试验区的总体方案,推进服务业有序开放,扩大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的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吸引外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加强投资促进机构建设,完善境内外投资促进网络。建立投资环境综合评价体系,研究外商投资研发中心鼓励政策,引进先进技术和研发人才。

  构建对外投资合作服务平台,建立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强对外投资合作事后管理和服务,建设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境外资产和人员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对外投资合作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国别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将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中国北方(特别是京津冀地区)企业海外投资与经营的重要窗口与综合服务基地。

  第十,发展特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使京津冀企业分享金融创新红利。

  通过区域联动和银政、银企联动,探索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支持京津冀企业开展贸易与对外投资业务。开展办理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结算与贷款、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电子保函等各项试点创新业务。采用货权质押、联保等方式解决大宗商品贸易企业采购、集港、销售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沿区域产业链条将金融服务延伸至京冀的企业,为三地企业提供远期结售汇、出口信用证、出口信用保险、国内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业务,以及应收账款可流转业务,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向京冀企业提供本外币并购贷款、银团贷款、结构化融资、债券融资、租赁保理、出口买方信贷等方面融资服务。(作者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教授、博导、研究生院副院长、中国APEC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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