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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政府的腰包越来越鼓,公款消费也愈演愈烈。一些部门和单位,只要拥有公共权力,便有用之不竭的公共财富,便有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便有源源不断的“体制内”隐性福利,便可以随心所欲地请客送礼、购物补贴、按摩洗浴、观光游览、打球美容,等等。“踏遍天涯不缺钱,吃喝玩乐全报销”,一些见怪不怪的公款消费现象,已经到了让老百姓不能容忍的地步。
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这是习近平同志在担任总书记不久所说的一句话,可谓振聋发聩,令人警醒。
中共十八大之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积极采取系列措施,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勇气,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壮士断腕以全质”,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
遏制公款消费刻不容缓,务求实效,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有没有“铁心肠”,敢不敢“动真格”,能不能“自身硬”。在此提出以下建议:
盯住“一把手”。“其身正,不令而行”,公款消费的签单权往往是单位的“一把手”。“一把手”自身端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下属们谁也不敢怠慢,一定会跟着行动起来;“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把公款消费确定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负总责,自我约束,敢于担当,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无论谁出了问题,首先问责“一把手”。
晒在“阳光下”。公款是公共的财富,用之于民才是天经地义的。要建立严格的公款消费制度,“规矩绳权衡”,一一公之于众,杜绝暗箱操作。如某笔公款消费的用途是什么、数额是多少、为何要消费、哪些人参与消费等,把明细账目在阳光下晒出来,让大家看得见,肯定立竿见影。
锁紧“钱柜子”。耳熟能详的“分粥故事”启示我们,掌勺者只有让他人先取,自己领取最后留下的那一份,才会使粥分得更加公平。首先是健全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公款放进制度的保险箱,让公款真正姓“公”,为公众服务;其次是进一步发挥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作用,对公款消费的预算、审批、支出等合法性与合理性,进行全过程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使管钱的人们无法多用乱用一分钱。
打破“潜规则”。一些限制公款消费的规章制度,往往在实施过程中“发馊变味”,“潜规则”是一颗作怪的“酵母”。“你请我来我请你,吃完你家吃我家”。万水朝东,人心所向,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向“潜规则”说“不”,倒逼着“跑部钱进”回归“进钱不跑”,共同打造风清气正的朗朗乾坤。
保护“爆料人”。某国企违规购买囤积高价酒,某县级局一次性采购公车百余辆,无不因为“爆料”而浮出水面。尽管“爆料人”的行为或许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但他们的行为对社会有利,对遏制公款消费有利,所以应当因势利导,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重视来信来访中的证据事实,鼓励实名举报,惩罚造谣诽谤,保护“爆料人”的正当权益,并以适当的奖励方式,激发广大公众参与对公款消费监督的热情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