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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依法行政的三个关系
易卫中 黄素梅//www.workercn.cn2013-11-11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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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近年来,在中央的科学部署和大力推动下,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进展。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需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好依法行政与坚持党的领导、改革创新、加强监督的关系。

  依法行政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个领导核心地位是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是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的。在新时期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没有党的正确领导,就没有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有效实施。党对依法行政的领导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广大人民意志的反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我们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另一方面,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来进行的,并不包办代替行政工作。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应带头严格执法,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由行政机关管理的具体事务,须按照法定规章去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在党的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法律制度是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全社会的行动准则。从本质上讲,违反法律制度的举措,往往也违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要么是短期行为,要么局限于狭隘的局部利益。因此,应处理好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做到既坚持依法行政,又推动改革创新。一是改革创新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活动不仅具有形式上的合法性,而且具有实质意义上的合法性。改革措施都应是符合宪法与法律的制度创新,是对既有规则的完善和发展。二是依法行政应考虑实际情况和实践需要。法律的滞后性与公共行政的灵活多变,使行政机关在实践中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改革创新。这是确保行政效率的需要。三是改革创新要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公共事务一般涉及公众利益,牵涉复杂利益关系。因此,改革创新还应兼顾公平和效率,准确把握各方利益,通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来制定改革措施。

  依法行政与加强监督。坚持依法行政离不开监督,加强监督是依法行政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应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执法环境,加强对行政权的事先约束和事后审查,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权的违法和滥用。完善权力机关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通过行使质询权和特定问题调查权等,明确具体的监督内容、程序及后果,使监督更具操作性、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司法监督机制,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通过提高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力度,强化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壮大主流舆论,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发挥社会舆论对推进依法行政的监督作用,使行政机关的活动置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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