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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部署改革创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工作。不出所料,舆论一如既往地“选择性解读”,将焦点集中在周五下午与双休日组成“2.5天”小假期上。国家旅游局呼吁不要误读《意见》,并由副局长撰文,阐释《意见》的核心,是明确旅游促进消费将伴随经济发展的始终。
笔者体谅相关部门出台促进旅游投资与消费政策的初衷,也理解《意见》被舆论片面解读的无奈。然而,决策者恐怕必须思考这些一再出现的“误读”背后,究竟有哪些深层原因。答案其实很简单:尽管假日经济可为经济发展服务,但归根结底,节假日首先是劳动者的权利与福利。假日制度的任何一次改革都应该围绕如何增进劳动者的权利与福利来进行。从舆论的热度可以看出,现在已经到了将国民权利放在首位,多算福利账、少抠经济账的时候了。
目前,我们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总量已经达到国际中等水平。然而,由于地域上、行业上的发展不平衡,劳动者的休假福利也呈现比较严重的不平衡状态。即便是依据最乐观的估计,我国也仅有50%的劳动者真正享受了带薪休假。更为严重的是,还有大量企业连双休日都不能保证。因此,假日制度的完善必然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特别是带薪休假是一个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和表征,很难跨越式实现,有关部门应该首先从保证双休日制度的普遍落实开始,花里胡哨的“小长假”、“小短假”之类不应该成为工作重点。
从劳动者休假的权利和福利出发,当务之急是增加黄金周长假的供给。一来,城镇化、工业化进程逐步加快,异地就业规模不断扩大,数以亿计的劳动者探亲需求,仅靠“十一”、春节来实现是远远不够的。二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也在升级,兼具物质和精神双重特征的旅游消费成为重要部分,短假难以支撑远距离的旅游消费。三来,我国中西部尤其是西部地区,民族资源、生态资源、旅游资源丰富,产业结构调整与脱贫致富很多都有赖于旅游业。而西部地区旅游客源更多的要来自于东部,没有长假供给,就难有客源保障。
长假供给何以实现?笔者认为,主要有两条路径:分散型的带薪休假和集中型的黄金周。而黄金周式的休假制度,更具可行性。有人认为,从现行的十一假期看,伴随黄金周的往往是人潮拥挤、秩序混乱。但实际上,这是劳动者旅游消费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的表征。倘若恢复“五一”黄金周,同时在八月上旬增设“避暑黄金周”,这样春夏秋冬四季就各有一个长假,就能更好地满足劳动者的需求。这无疑比各种拼凑而出的小短假、小长假以及远水解不了近渴的带薪休假更有现实意义。
作为新兴的朝阳产业,旅游业已然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作为“有钱、有闲、有冲动”一个都不能少的旅游,充分的假日供给恐怕是大前提。双休日制度的普遍落实,黄金周制度的创新设置,以及带薪休假制度的稳步推进,势必能极大增进劳动者福利,释放假日经济红利,为促进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作者系中国旅游未来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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