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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这就意味着,城镇化要更多地关注人的发展和民生改善。面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巨大的资金需求,需要各地积极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以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设计好符合本地实际的投融资模式,确保新市民能均等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在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指出,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55%,但是7.5亿城镇常住人口中有2.5亿左右的人没在城镇落户,不能在城镇享受到相应的公共服务,也没有相应的市民权利。
这组数据,直截了当地指出了我国城镇化过程中不可回避的突出问题。在过去的城镇化中,受传统政绩观和利益机制的驱动,我国的城镇化更多地被简单化为“土地的城镇化”,而非“人的城镇化”,这也导致了城镇化与“圈地”和“造城”画上了等号。到头来,马路宽了、楼房高了,但基本公共服务却没有同步覆盖,人们也无法享受到城镇化带来的福利。
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这就意味着,城镇化要更多地关注人的发展和民生改善。但是,在促进人口市民化和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的过程中,地方上也面临着不小的现实压力——钱从哪里来。毕竟,户籍制度改革以后,将有更多的人获得均等享受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的机会。正因如此,在地方债压力下,一些地方把目光盯在了人口市民化的成本上,推进城镇化的积极性、进度打了折扣。
对于人的城镇化,应该算大账,看长远。城镇化是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是支撑中国经济结构性变革的重要力量,也承载着广大农民的“中国梦”。
从经济结构转型和提质增效的角度看,人口市民化将带动消费的增长和消费结构升级,带来巨大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从而改变地方上长期以来过度依赖粗放投资的做法,使投资结构得到改善。此外,人口市民化,也有利于使更多人平等地享受公共服务,享受改革发展的伟大成果,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在已经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的基础上,要实现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提高。而按照此前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45%左右,并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户籍制度的改革,本质上是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因此,实现1亿人的城镇化,不能只简单地解决其身份问题,更要让他们进得来、住得下、有保障,让他们能享有与市民相同的待遇,使其安心“扎根”城镇,才能真正释放出潜力和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面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方面巨大的资金需求,需要各地积极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以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作为突破口,积极探索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设计好符合本地实际的投融资模式,确保新市民能均等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务,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同时,也要严守政府债务管控的“红线”,保障社会投资的应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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