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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科学合理有序开发贫困地区水电、煤炭、油气等资源,调整完善资源开发收益分配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日前发布。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针下,产业扶贫的抓手作用值得思考。
给钱给物不如给项目,授人以渔的产业扶贫可谓拔穷根之策。一些贫困地区已经受惠于此。比如,湖南省安化县以黑茶产业为轴,广泛吸纳贫困农户,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1993年底的65.3万人减少至2014年的13.38万人;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独龙江乡,则建立了以特色生态民族旅游业为核心的产业体系。
总结这两个地方的成功原因,一是基于对本地资源禀赋、群众意愿等主客观条件的把握,发展带动面广的特色或主导产业;二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但从全国来看,“产业扶贫”的大气候尚未形成,因为产业如何确定、技术如何引进、资金如何筹集等,都是实实在在的难题。
目前,我国很多贫困地区拥有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但初加工不多,深加工更少。这种“有产品无产业”的状况急需改变,这就需要政策的有效引导,着力推动贫困地区一乡有“一业”、一村有“一品”,可与农业产业化企业合作建设加工厂等,同时采取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等举措,打响地区特色产业的品牌。
完善利益分享机制也需要重视起来。要想让贫困群众真正分享产业扶贫的成果,一方面要强化法治理念,在合同中明确贫困群众从何得利,比如获得土地流转收益。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使各类专业合作社成为贫困群众之家,发挥致富能人的带动作用,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动力。
对于底子薄、竞争力弱的贫困地区而言,资金是一个共性难题。发展产业,进而构建产业链,钱从哪里来?一方面,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等要确保增长幅度,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另一方面,要通过税收优惠、贴息支持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扶贫产品和服务。上述《决定》提出的“引导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分别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主要用于吸引企业到贫困地区从事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便颇具针对性。
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到2020年,通过产业扶持,可以解决3000万人脱贫。”关系3000万群众的“产业扶贫”,这道没有统一答案的民生必答题,考验着政府部门、市场主体、贫困群众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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