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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这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融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战略任务,要深刻理解,切实实施。
一、美丽宜居乡村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内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就是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城乡协调发展的主要内容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这里,通过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一方面要将绿色发展要素交换进城市,提高城市的生态水平,实现城市的绿色美丽,提高城市服务农村的水平;另一方面,要将城乡协调发展的要求落实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去,既要保持和提升农村美丽的本色,又要使农村达到城市公共服务便利宜居的水平。因此,美丽宜居乡村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宜居乡村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目标。“宜居”是美丽宜居乡村的首要要求。农村要达到宜居水平,公共服务是基本条件。由于历史原因,在经济社会二元结构条件下,农村被排除在工业化、城镇化之外,公共资源配置主要倾斜于城市。改革开放以后,城乡分割逐步打破,城乡联系显著增强,农村面貌变化巨大。但相比城市而言,公共资源对农村的覆盖范围和支持力度还不够,还有明显的二元特征,农村“宜居”建设还需要加倍努力。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城乡协调发展、建设“宜居”乡村的战略措施,强调要进一步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农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整治农村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已成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需要建立道路保洁、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公厕保洁、垃圾转运、公共设施维护等“六位一体”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不断提升村庄环境长效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完好,管护队伍稳定,资金筹措到位,制度健全完善,考核奖惩分明,监管保障有力,实现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全面改善的目标。
三、美丽乡村是绿色发展的基本要求。“美丽”是美丽宜居乡村的内在逻辑要求,也是“宜居”的基本内容。“美丽”既包含外在的主观评价,更蕴含内在客观内容。这个内在客观内容就是要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生态化”和“绿色化”。
“绿色”是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美丽宜居乡村是绿色发展方式和美丽生活方式的统一,是人民富裕、富强中国、美丽中国的体现。“绿色”是“美丽”的基本色,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要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始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却付出了生态环境恶化的巨大代价。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及其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矛盾,下大力气解决好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最大的民生问题。
乡村本是绿色生态环境良好的人居之地。过去“求温饱”“追富裕”,顾不上生态环境,为了多打粮食不得不毁林开荒,为了提高收入不得不竭泽地力。经济发展了,生态却被破坏了,环境恶化了,既无青山,也无绿水,空气污浊,水质有害,已非善居之地,得不偿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追求优良生活质量,绿色生态环境已成为人民的强烈愿望,恢复和提升乡村的生态环境已成为“十三五”必须解决的战略任务。绿色乡村、美丽乡村,建设乡村的绿色生活方式应成为新时期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新理念。
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切入点。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战略任务一经提出,很快就有了新行动。十八届五中全会刚刚结束,第二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就在桂林召开。会议全面部署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的工作。
近年来,广西制定了美丽广西乡村建设8年行动计划,通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四个阶段的持续工作,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改善,建设美丽、宜居、和谐、幸福的壮乡家园已取得显著成效。
围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要求,广西以规划为引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攻坚战;以垃圾治理为突破口,探索垃圾处理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大分散与小集中、土办法与新技术相结合的垃圾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政府与农民对话协商、规划师挂点联系等制度,推进财政资金整合和企业化运行,推行“农事村办”制度,提高农村基层管理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以“绿色村屯”建设为载体,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生态经济,营造绿色生活,推动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进,走出了一条生态化、低成本、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新路子。
然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非一日之功可役,需要我们坚持城乡环境治理并重,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在继承发扬已有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水平,同心戮力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广西,切实让“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的农村人居环境成为人人向往之地。(作者为广西大学区域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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