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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时代 3·15需要升级版
谭敏
//www.workercn.cn2016-03-16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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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3·15的主题是“新消费 我做主”。电商出售假冒仿冒产品、电信诈骗、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落实难这些消费领域里的新热点和新问题,也引起了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们的热议。

  说起消费,近年来最热的两大词汇,一是网络购物,二是海外购物。

  网购之火,已无须多言。想买衣服,网上下单;想吃点好的又懒得做,外卖订餐;看电影,在网上既可以提前选位还便宜;不想挤公交,手机预约个专车就行;微信支付、支付宝、APPLE PAY支付……移动互联网应用的飞速发展,正在改变着我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而海外购物,国人经历了从早期的奢侈品店外排队抢购,到马桶、电饭煲、日用消费品的理性购物的变化。

  从两大消费热词不难看出,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消费领域也正在发生一系列的新变化:从传统型向新型消费升级,从物质型向服务型转变,从基本消费向个性化发展。一个全新的消费时代正在来临。因此,在新消费时代,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15也需要升级版,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新需求,精准出击,有效维权。

  “新消费”时代,精准维权需要抓住网络购物的重点环节。网络虽然便利,但因其发展迅猛,也成为消费问题的高发区域。中消协发布的2015消费十大投诉热点中,网络购物位列其中。2015年,我国网络购物投诉14.58万件,同比增长87.3%,与“十一五”末相比增长了77.67倍,连续两年排在服务类投诉首位。而在推动新消费中功不可没的电信领域,也屡屡遭受电信诈骗的投诉。如何针对网络购物的特点,找出侵权行为易发高发的关键点,形成有效的监管新方式,应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升级的重点。2014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实行,里面也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网络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平台的第三方责任等相关条例,但是,只有将法规落到实处,才能杜绝网络交易中的问题,让消费者放心网购,让网络平台真正成为新经济的强大助力。

  “新消费”时代,需要更加强调以消费者为核心的消费理念。按照商务部的统计,中国人海外消费近年来持续呈双位数增长,2015年全年海外消费达到1.2万亿元,其中奢侈品消费约占一半。除了境内外税差的原因之外,近年来国人海外狂购马桶盖、电饭煲,也给中国企业提了个醒,粗制滥造的产品已难以满足消费者需求,高品质、高品位的产品才是消费者首选。必须以消费者为核心,才能满足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变化。而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国人海外抢奶粉是中国奶业人的耻辱。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新消费时代,如果不能以消费者为核心,就只会将市场拱手让于他人。

  “新消费”时代,需要维权和监管方式的升级。以产品为中心的消费时代,消费维权重点在于对生产厂家的质量监管,更多是有形的静态的。而网络时代,新的消费形式层出不穷,各种新的消费诈骗手法也应运而生,让人防不胜防。比如,很多人都曾经收到过“您预订的航班因飞机故障已取消,请尽快办理退改签手续”的诈骗短信,对于这种无形的服务方面的维权,就需要监管方式和维权方式的及时调整。再比如,对于外卖订餐的食品安全监督,就不仅要“抓”食品生产方,还要“抓”第三方平台。

  总之,“新消费”时代来临,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升级,营造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放心消费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真正能够“我做主”,新消费才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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