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为什么一些人对交通违法并不在意甚至违法成了习惯、违法之后洋洋得意?一方面,是违法成本低,一两百元的罚款、二三分的扣分对一些有车族来说基本“无所谓”。另一方面,是违法之后被处罚的概率低。
近来,一起车祸引发关注——3月5日,广东东莞中堂大桥上一辆轿车强行变道,被后一辆车撞翻。后车车主将相关视频上传网络,法理与道德的争论不断。3月21日,新浪新闻中心发起调查“车主撞翻变道车是维护路权,还是不尊重生命”,截至22日上午10时,共有3.8万名网友参与,六成网友“支持”撞翻变道车维护路权,三成人“不支持”。
此番事故中,强行变道轿车车主被认定负全责,没有责任的后车车主同样遭到了非议——不违法就对吗?后车车主事后的一些言论也引发了人们对其“故意”的猜测。当然,警方是要看证据的,自我吹嘘和他人猜测都不能成为认定责任的依据。
有人支持撞、维护路权,有人主张让、保护生命,争论不休的原因何在?我们知道,看病挂号要排队、买火车票要排队,很多事都讲先来后到,怎么开车这么危险高速的运动就敢“见缝插针”“狭路相逢勇者胜”?
其一,现实生活中这种不遵守交通规则,想怎么开就怎么开的司机不少。正如调查数据显示的,被类似变道车干扰过的网友超过九成。占用应急车道、马路中间随意停车挡道、因为接电话玩手机不紧不慢地开车等等,大多数司机会选择忍一忍、让出路权,但这显然又助长了违规者的嚣张。所以面对此番事故,很多人想到了自己每天都会遭遇的那些违法违规者,觉得终于有人帮他们出了心中“恶气”。
其二,以暴制暴从来不是现代法治社会所倡导和支持的理念。人类社会走向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告别血腥暴力和严刑峻法。今天,面对一些人遭遇的不公之事,我们总会规劝其通过正当途径去解决、用法律当武器。所以对此番事故的发生,不少人觉得,强行变道虽然违规但“罪不至死”。
如果简单比较包括上路行驶权、通行权、先行权、占用权在内的路权与生命权,生命自然为大。问题的关键在于,强行变道的一方已然放任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为了争一时通畅、自己都不要命了,然后要求别人尊重、爱惜你的命,这公平吗?
舆论的讨论中,这已不是一次普通的交通事故,它放大了一些人开车过程中的“毛病”,一些人对交通法规的无视、对他人安全乃至公共安全的冷漠,也提示我们在树立规则意识、加强管理方面要更有所作为。交通安全不能靠“个人英雄主义”去维护,而要靠制度和法律法规。
为什么一些人对交通违法并不在意甚至违法成了习惯、违法之后洋洋得意?一方面,是违法成本低,一两百元的罚款、二三分的扣分对一些有车族来说基本“无所谓”。至于记满12分要被扣驾照、重新学习交规并考试,不少人也知道如何“变通”。
另一方面,是违法之后被处罚的概率低。试想,如果每一次强行变道、违规占道都能受到相应的惩处,一些人违规起来还会那么理直气壮、“得心应手”吗?或许有人会说,那得需要多少警察和摄像头?人员设备上的投入当然是一方面,但并非唯一出路。3月22日,公安部交管局发布消息称,要将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而事实上,在有些国家,违章行车除了要被罚款、扣分,还会影响违规者今后驾车、购车和其他社会福利的享有。
汽车来了,文明在哪儿?把交通安全、通行效率寄托在人的自律上,未免天真。自律有时是靠他律倒逼出来的。当然,这种他律包括监管的智慧、制度的设计和法治的力量,是连续、稳定、科学的他律,不是一阵风、一场运动、一次完成任务。
大力弘扬雷锋精神 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 2012-03-01 |
快递行业需要自律更需他律 | 2012-03-01 |
企业腐败主要表现及预防对策 | 2012-03-01 |
践行“三严三实” 一心为民服务 | 2012-03-01 |
没有规矩 何以科研 | 2012-03-01 |
大城市要带头节约集约用地 | 2012-03-01 |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 | 2012-03-01 |
建构诚信社会的三大挑战 | 2012-03-01 |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切实提高维护公共安... | 2012-03-0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 | 201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