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穿越总是有风险的,对驴友们的冒险精神,社会也不妨多一些理解和尊重。所以罚款肯定不是目的,制度的改进或者舆论每一次的探讨,其实也都是一次善意的提醒:驴友们的冒险精神、突破精神值得敬佩,但备案给自己多留一条后路,不是坏事。
据报道,4月1日起施行的新《陕西省旅游条例》规定,组织“驴友”探险要提前5日备案,否则要处以最高5000元罚款。当天和次日,两支大学生户外穿越队伍先后进行“鳌太穿越”并出现状况,先后请求救援。这是该条例施行后首例动用救援队伍的穿越,但记者调查发现,如何备案及处罚,均存在一定的困难。
陕西旅游条例当初还只是草案时,其实就面临争议,抛开要驴友备案是否合理不说,罚款制度很可能被架空。因为驴友备案不备案,如果不出事,其实很难被事先察觉。让执法人员在山里蹲守核查,成本高到根本无法实现。所以参与修订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也承认,这条款更多只是有“提醒驴友有风险意识作用”。
既然初衷就只是个警示条款,如何备案、如何处罚等细节上的含糊,也就在意料之中。现在只不过是有现实案例,证实了当初条例中的“漏洞”。要在制度上修复漏洞其实不难,比如罚款主体当时没明确到底是体育行政部门还是旅游行政部门,现在当然可以补充规定,但不管明确由谁来收,都绕不开当初的问题——不备案的人谁去查?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一一盯住所有的驴友,最后就只能“选择性执法”,只罚那些出了事而又被发现事先没备案的。
由此可见,备案制度能否被尊重,光靠完善罚款细则是不够的,关键是怎样调动起驴友的主动意识。不可否认,爱玩穿越的驴友,通常都是追求不断突破常规的一群人,他们不愿意被束缚,害怕备案了后自己的行为受干涉。比如,一旦穿越过程中临时改变线路,会不会就算违规呢?这些细节顾虑都会成为驴友去备案的思想阻力。要化解顾虑,需要尽可能让旅游者意识到,备案就像“免费投保”,利多弊少。
首先备案要做到名副其实,只是作为档案留存,而不是变成事先的审批管制。对于驴友的备案信息,只要没有特殊情况发现,就应该秉持最少干预原则,不因为备案而对驴友的穿越有任何不该有的干涉。
其次,要让驴友感受到备案的“好处”。前些年很多地方都出现过驴友遇险求救的情形,有时候救援需要付出很大的人力、物力成本,这些成本该由谁均摊,尤其是获救的驴友要不要付费,一直存在争议。未来或许可以考虑和备案制度有所“绑定”,那些备案过的驴友如果遇险求救,可以不交或者少交费用,而那些不愿备案的驴友,除了罚款之外,在救援费用上,也应该多承担一些。因为信息不透明,本身会给救援提升难度,可能消耗更大的成本。
穿越总是有风险的,对驴友们的冒险精神,社会也不妨多一些理解和尊重。所以罚款肯定不是目的,制度的改进或者舆论每一次的探讨,其实也都是一次善意的提醒:驴友们的冒险精神、突破精神值得敬佩,但备案给自己多留一条后路,不是坏事。
“寂寞病毒”引发多米诺效应 | 2010-12-09 |
褚松燕:互联网时代的政府公信力建设 | 2010-12-09 |
公益组织 在解决社会问题中展现力量 | 2010-12-09 |
休假制度:到了必须优化的时候 | 2010-12-09 |
旅游救助尚需完善强制保险条款 | 2010-12-09 |
文化泛漫化及其民生取向 | 2010-12-09 |
卫星电话能否实现民用? | 2010-12-09 |
人人有担当才有好环境 | 2010-12-09 |
从来没有开黑店能发财的 | 2010-12-09 |
驴友遇险的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 | 201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