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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城市绿肺”就得寸土不让
本报评论员
//www.workercn.cn2016-06-23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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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立法的形式划定绿地范围控制线,确立永久保护绿地制度,能够更好地保证绿地保护与管理的科学性、权威性,使得调整不能随性,处罚足够刚性,不让“城市绿肺”再失守

  在繁华的城市里,倘若能轻轻松松地触摸青山绿水、呼吸新鲜空气、看到蓝天白云,与葱葱绿地形影不离、亲密接触、和谐共处,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对生态环境的有力保护,以及对城市绿化的精细管理。

  日前,《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深圳将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划定永久保护绿地,以更好地保护“城市绿肺”。

  众所周知,城市绿地对于城市生态环境的优化,尤其是大气质量的改善,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把它比作“城市绿肺”,是再合适不过的。一个城市的“颜值”高低与宜居指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绿肺”的健康度与肺活量。可以说,“城市绿肺”保护得越到位,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越合拍,往往说明城市管理治理的水平越高,市民享受到的绿色福利越多。

  在寸土寸金的新加坡,却保存着大片的原始热带雨林,毗邻喧哗闹市区,成为其天然“绿肺”。在摩天大楼耸立的曼哈顿正中,中央公园毫不违和地坐落于此,成为纽约的“后花园”,整个城市的“绿肺”。对于深圳来说,要想真正建成一流的国际化城市,也必须守护好“城市绿肺”,让自己更加“绿色化”。

  城市绿地深受市民钟爱,却也最容易在城市建设中受到伤害。城市快速扩张,用地越来越少,有些人便打起了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土地的主意。为了保障城市基本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系统的科学性、完整性和连续性,防止城市建设无序蔓延,早在2005年,深圳便在尊重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和合理环境承载力的前提下,出台了《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划定了生态保护用地范围的界线,为保护城市绿地撑起了制度“保护伞”。

  永久保护绿地将是一条比基本生态控制线更加严格的生态红线。现行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于1994年颁布实施,在深圳前期的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保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却已不适应当前深圳建设国际性花园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和宜居城市的要求。从《绿化管理办法》到《绿化条例》的转变,实际上是从政府规章到地方立法的进阶,体现出深圳以更大的力度守住城市生态底线、绿化红线的决心。通过立法的形式划定绿地范围控制线,确立永久保护绿地制度,能够更好地保证绿地保护与管理的科学性、权威性,使得调整不能随性,处罚足够刚性,不让“城市绿肺”再失守。

  守护“城市绿肺”就得寸土不让,规划绿地一平方米也不能减。绿地范围控制线一经确定,只有在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或者上位规划调整时,才能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整,并且要按照“总量不减、占补平衡”的原则补偿新的规划绿地。除此之外,所有占绿、损绿、毁绿的行为都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我们要像保护自己的肺一样,悉心保护好“城市绿肺”。这不仅是为了我们当下的绿色福利,也是为了整个城市的长远发展,更是为了子孙后代的生存权与发展权。最早提出“代际正义”理论的美国国际法学者爱迪·B·维丝认为,当代人和后代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身利益、谋求生存与发展上权利均等。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克制自私,在享受“城市绿肺”带来的好处时,也尽己所能避免其功能衰竭,如有可能最好使其“肺活量”变得更大,把它作为一份最好的礼物送给后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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