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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淼
新世纪以来,非遗事业如火如荼、风起云涌,非遗成为社会的热点词,成为新闻媒体的焦点,成为百姓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脱贫致富奔小康、拉动内需促发展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强调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习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立意深远,为新时期文化遗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赋予了非遗事业新机遇和新使命。观照全国非遗事业发展趋势及浙江非遗保护的生动实践,未来一个时期我们应当以十个非遗为主抓手,打造非遗保护工作的升级版。
一、法治非遗
这里先说一下法制和法治的概念和涵义。法制指法律和制度;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法治则意味着不仅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制度,而且要求树立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制和法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概念,不容混淆。
2011年2月25日颁布出台、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长期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从此,全国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了依法保护的新阶段。在国家“非遗法”颁布之前, 云南、贵州、广西、福建、江苏、浙江、宁夏、新疆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分别通过了本省(自治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非遗法”颁布之后,广东、河北、山西、内蒙古、湖北等省(自治区)也相继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制建设逐步健全和加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目标,并首次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这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非遗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非遗有法律、法规保障了,有法可依了,关键还在于有法必依,依法行政、依法保护,加快推进我国非遗事业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强化非遗法律、法规执法的刚性和权威性,强化对非遗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更好地发挥法治的激励、惩戒作用。重点在于进一步增强推进法治非遗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研究制定更加系统完善的法治非遗建设举措,进一步提高法治非遗建设水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把法治非遗建设引向深入。根本在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构建科学合理、运行顺畅、充满活力的法治非遗建设体制机制,凝聚全民共识、推动非遗事业发展、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
二、活力非遗
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这是中央的要求,也是全国非遗工作者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
在全国非遗保护历程中,在文化部的统一部署下,各地开展了非遗大普查,构建非遗名录体系,认定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建立各类非遗保护基地,举办文化遗产日等各类非遗展演展示活动,全面恢复民族传统节日,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等各类非遗保护载体,进行文化生态实验区试点等等,非遗活态传承焕发蓬勃生机,非遗事业发展呈现兴旺景象。
浙江省部署实施国家级非遗项目及省级非遗项目“八个一”保护措施,每个项目的保护,要求做到:有“一个保护方案、一个专家指导组、一个工作班子、一个传承基地、一个展示平台、一套完备档案、一册普及读本、一项配套政策”。实行一项一策,把握非遗保护工作规律和特点,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探索有效做法,务求保护实效。
浙江省自2008年以来,每年的元旦至元宵节期间,开展服务传承人月“八个一”系列活动,要求:“对传承人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发放一笔传承人政府补贴,召开一次传承人座谈会,组织一次传承人体检活动,举办一次传承人技艺展示活动,组织一次传承人专题采访报道,落实一项传承传习措施,制定一年传习活动计划。” 让传承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怀与温暖,促进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浙江省积极探索保护途径,精心创设载体,在全省开展“非遗研究基地、非遗传承基地、非遗传承教学基地、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传统节日保护基地、非遗宣传展示基地、非遗旅游景区、非遗保护生态区”八大类基地建设工作,实施分类指导,系统推进事业发展。
非遗到底该如何保护与传承弘扬?非遗保护的最好方式,不是简单弄条街、整几个铺面就能解决的,也不是把非遗项目列入国遗、省遗名录体系了,就大功告成了,而在于顺应非遗保护规律,逐渐找到适合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与发展的路径,让更多的非遗项目焕发出强大生命力,让非遗重新融入生活,惠及寻常百姓。
三、美丽非遗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美丽中国”这一充满诗意的愿景,浙江省文化厅于十八大召开半个月后,召开了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中非遗保护现场会,提出了“美丽中国要从美丽乡村开始,美丽乡村要从美丽非遗开始”的重要理念。在2013年,浙江率先打造打响“美丽非遗”品牌,形成热潮。
在开展非遗活动上,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委外宣办、省文化厅、省广电集团联合举办2013浙江省“美丽非遗”电视春晚;中国非遗保护中心、浙江省文化厅联合举办以“刻画神州风韵,描绘美丽中国”为主题的第五届中国(桐庐)剪纸大赛;省文化厅举办以“彰显美丽非遗,定格美丽瞬间”为主题的浙江省“美丽非遗”摄影大赛;举办以“唱响美丽非遗,讴歌非遗风采”为主题的浙江省非遗主题歌曲征集和评选活动;启动以“美丽非遗·魅力戏剧”为主题的浙江省濒危剧种守护行动。“美丽非遗”系列活动,彰显了地域风情特色,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领略和感受非遗经久不衰的魅力。
在推进非遗事业上,中国非遗保护中心、中国文化报社、浙江省文化厅联合举办以“美丽中国与美丽非遗”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非遗保护(余杭)论坛,与会代表发表《非遗让美丽中国更加美丽》的倡议书。省文化厅举行以“美丽非遗与文化礼堂”为主题的第二届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中非遗保护现场会;召开全省畲族文化乡镇长座谈会上,与会39个乡、镇长发出《用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打造幸福畲乡》倡议。省文化厅举行浙江省非遗志愿者社团建设现场会,启动浙江省美丽非遗志愿服务行动,发出“美丽非遗你我他、保护传承靠大家”的倡议。理论指导实践,理念引领现实,美丽非遗提升了非遗事业的境界。
在营造舆论氛围上,中央和浙江新闻媒体为“美丽非遗”推波助澜。《中国文化报》开辟“美丽非遗·浙江行”专栏;《浙江日报》开辟“浙江文化新现象观察”,开篇为《浙江:非遗大美,拾遗十年》;省委党刊《今日浙江》(半月刊)全年开设“美丽非遗”专栏,“最有影响的杂志,影响最有影响的人”;与浙江电视台合作开辟“美丽非遗”电视栏目,举办非遗电视“春晚”。在浙江,美丽非遗热情高涨、热潮翻滚。
四、智慧非遗
目前,全国许多城市开展了智慧城市规划、设计与建设工作。智慧城市将重点对公共服务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相关支撑系统建设以及数据资源与交换系统建设,进行系统和全面的构架以及综合运用。特别是智慧城市相关技术支撑,如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4G、宽带等,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期,并成为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和渠道。
智慧非遗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题中之义,更是推进非遗资源数字化、非遗管理现代化、非遗服务网络化和推动非遗事业转型升级发展的必然途径。我们必须站在新的高度,充分认识智慧非遗建设的重要意义。
浙江省文化厅于2012年12月召开了全省非遗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印发了《浙江省非遗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省级非遗信息化建设平台系统构架,包括普查资源数据库、项目管理数据库、事业管理数据库、集成志书数据库、影像视听数据库、管理平台数据库“六大数据库”,初步构建了覆盖全省、上下联动、功能齐全的非遗数字化保护体系;非遗信息化平台的功能运用,包括数据存储平台、运用管理平台、服务共享平台、宣传展示平台、文化惠民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六大平台”,初步构建起全面覆盖、以人为本、服务先行的非遗数字化综合平台体系。浙江的非遗信息化保护平台建设,已迈出扎实的步伐。
智慧非遗的本质,在于非遗与信息化的高度融合,是非遗信息化向更高层级发展的表现,是非遗事业发展的新兴模式。智慧非遗建设必然以信息技术应用为主线,以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和大数据等新兴热点技术为核心和代表。智慧非遗建设,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忽略其顶层设计,要立足科学性、可操作性和普适性原则,分步建设、逐步递进,形成非遗数据多媒体集成交互及开发应用。智慧非遗建设运用的结果,将促使非遗事业管理更加智慧地运行,促进信息技术与非遗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并共同发生作用,推进非遗保护传承方式的变革,推动非遗更好地融入人民群众的生活,其终极表现为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加美好的生活。
当前,智慧非遗建设要着重加强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智慧非遗建设摆上重要位置;二是加强技术装备配置,夯实智慧非遗建设基础,把非遗保护传承拓展到大数据领域;三是加强信息技术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和提升,提高非遗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四是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智慧非遗的综合运用和服务水平;五是加快非遗事业转型升级步伐,推进非遗事业借助信息化的快车道跨越式发展,插上科技的翅膀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