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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关注已久的网约车新政终于出台。7月28日,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外公布,先后酝酿两年之久的出租汽车改革方案及网约车新规终于揭开神秘面纱,网约车在我国的合法地位自此得以明确。整体上看,此次新规,制定了新的运营车辆类别,把网约车车辆的报废里程提高到60万公里,为私家车参与分享经济留下了空间,肯定了网约车的合法性,长久以来的争论尘埃落定,这也是全球首个国家层面网约车管理办法。
自从滴滴、优步等国内外的约车软件介入公共出租车以及公共出行服务以来,有关传统出租服务与新型“互联网+出租”模式的矛盾就不断,这其中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就是网约车身份的合法性问题,也使得网约车服务在全国各地遭遇到执法检查。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启动了相关的改革措施。现在,历经两年之久的改革新政出炉,必将对我国的出租车和公共出行服务产业产生深远影响。要知道,目前国际上对网约车管理尚未形成一致意见,德国、法国、西班牙、日本、新加坡等大多数国家和城市禁止其发展,美国不同的州也实行不同的管理策略。
由此可见,对于网约车的管理和规范,在全世界都是一个新鲜事物,此次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新政策,等于给行业的发展吃了一个“定心丸”,也必将推动和改变整个行业的发展轨迹。
我们知道,网约车模式的出现,除了新技术的促成之外,传统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饱受诟病也是推动其蓬勃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出租汽车行业经历了快速发展,为缓解出行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推移,出现了打车难、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行业不稳定事件时有发生。2014年,蓬勃发展的网约车新业态对传统出租汽车行业造成极大冲击,它不仅改变了人们的出行方式,也改变了整个行业的竞争态势和服务品质。
应该说,针对传统出租行业出现的“打车难”等服务质量顽疾,网约车新政有针对性的出台了新举措,比如这次改革将重点瞄准了经营权管理制度。根据《指导意见》,今后各地新增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手段,采取政府回购、经济补偿、经营权转换等各项措施,充分协商确定经营期限,以实现平稳过渡。同时,为保障和提升服务质量,未来我国还将完善服务质量招投标制度,或依据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配置经营权,对于企业出现重大服务质量等问题的,按规定收回经营权。目的就是希望借助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解决“打车难”等服务质量问题。
新政的出台,既然解决了网约车一直备受困扰的“身份合法性”问题,自然就能够引导行业将更大的精力投入到改善产品和提升服务品质上来,也能促使行业的发展从前段时间的粗放式“野蛮”生长逐渐向精细化高品质服务竞争转变。
事实上,在此次出台的网约车新政中,同样十分关注服务质量的问题,《指导意见》多次提到要让服务质量与深化改革相结合,比如提出要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鼓励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主动公开服务标准和质量承诺,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供高品质服务;定期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向社会发布,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透明度等等,充分体现了希望借助改革引导传统出租车行业实现转型升级、新型网约车服务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网约车新政到底能带来怎样的影响,还需要在真正的市场实践中去验证,尤其是目前网约车的优点和问题还没有完全显现,更需要新政在未来实施过程中进一步跟踪完善,不断引领行业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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