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把法律作为全社会所有成员共同的行为准则,使之成为一种全民信仰。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民对法律的信仰事关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局,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和前提条件。
法律信仰意味着每一个社会成员要把法律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奉行不渝;法律信仰意味着每一个社会成员要把公平正义作为自己的精神皈依,坚守不悖;法律信仰意味着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用自己的行动捍卫法律的尊严,“为权利而斗争。”
而要真正使法律“镌刻在公民们的内心”,能够“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则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
让法律成为全民信仰,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中国素来有“民以吏为师”的传统,法律信仰的形成必须首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同志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只有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在全社会形成示范效应,才能使法律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
让法律成为全民信仰,必须让全民知法、懂法。知法、懂法是让法律成为全民信仰的前提,是让全民守法成为思想自觉的基础。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但全民普法仍然任重道远,因此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知法、懂法、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要把全民知法、懂法、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努力让法治成为人民群众自觉的生活方式。
让法律成为全民信仰,必须加强对公民权利的司法保障。“无救济则无权利”,法律所规定的每一项公民权利都是神圣的,都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也是救济公民权利的基本方式和途径。一方面,在诉讼过程中,要加强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守法者获益,违法者受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让法律成为全民信仰,必须让群众每一项合理合法的诉求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各级执法者要有勇于担当的精神,严格执法。对于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各级执法者要依法和及时地解决,决不能互相推诿。反之,对于一些“无理”“非法”的诉求,各级执法者也要坚决予以回击,决不能让一部分人通过非正常方式获得“法外利益”。此外,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来解决人民的信访诉求,对于扰乱信访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建良好的信访秩序。
法律信仰的形成必须根植信法、守法的沃土。要在全社会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要把法律所蕴含的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等精神永驻于心间。正如卢梭所说,“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背景下,法律信仰应成为法治中国的拱心石,成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发展的新动力。
培育依法治军的深厚土壤 | 2014-10-28 |
深入推进依法治军需要树立法治信仰 | 2014-10-28 |
用制度管住权力“任性” | 2014-10-28 |
“让百姓办事不求人” | 2014-10-28 |
依法用权不“任性” | 2014-10-28 |
为官者当有“五种意识” | 2014-10-28 |
着力培塑军事法治文化 | 2014-10-28 |
努力锻造“四铁”过硬部队 | 2014-10-28 |
转变职能,协同推进“放管服” | 2014-10-28 |
转变职能,协同推进“放管服” | 2014-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