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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天,徐克的电影《智取威虎山》赢得了不错的口碑。同时,它以当代视角重述红色经典的成功经验也值得借鉴。从前期筹备到实地勘察,摄制组转战零下三十摄氏度的东北雪乡,以质量为第一追求。正是这种不计成本的“慢工出细活”的创作态度和对社会与观众负责的敬业精神,让他们获得了市场和票房的双赢。这不能不让人深思。有关文艺与市场关系的讨论一直是文艺界的热门话题,虽然很多人已经认识到,文艺创作与生产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兼顾经济效益,但长久以来,一些文艺工作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忘记了自己的责任,忘记了社会效益才是文艺的首要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这是关于文艺与市场关系、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关系的辩证思考与精辟论述,总结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文艺发展经验,有力地澄清了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的模糊认识。
市场只是文艺作品传播其审美与精神价值的途径与手段,不是目的,更不是终点
文艺作品首先是精神创造活动的产物。因而文艺作品可以直入观众、读者的心灵世界,“像蓝天上的阳光、春季里的清风一样,能够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人生,能够扫除颓废萎靡之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艺又是以产品形式进入市场的一种特殊商品,文艺工作者不应无视市场、拒绝市场。同时,市场是文艺传播的重要途径。文艺作品可以借助市场机制更为有效地推向社会,更为充分地实现其审美价值和精神价值。因此从宏观上看,市场对文艺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一般情况下,市场表现的冷热往往标志着艺术作品受到欢迎和接受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作品水平高低的体现。从《西厢记》到《牡丹亭》,从萧伯纳的戏剧到巴尔扎克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即赢得市场,也成就了传世文艺经典。优胜劣汰应是文艺市场的一般运行规律,只有文艺精品才能具备强劲的市场号召力与持久的竞争优势。
但是,市场又具有非理性的一面。文艺产品价格与价值相背离、甚至劣质产品大行其道的反常现象屡见不鲜。文艺工作者如果唯市场马首是瞻,就无法在艺术创作中坚持正确的导向,就会丧失崇高的艺术理想,走入创作的误区。一些文艺产品为市场目的而拼凑“卖点”,或因市场偏好而削足适履,艺术品应有的审美追求与精神追求被淡化了,沦为市场的奴隶,沾满了铜臭气。
当前应特别警惕将文艺作品简单等同于一般商品的观点,不能为经济利益而善恶不分、调侃崇高、甘于低俗、庸俗,不关心社会效益,只关注当下的市场销售和利润回报。我们要高度重视文艺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意识形态性和审美价值。马克思对此有着深刻的分析:“生产的结果是商品,这种商品脱离生产者而存在,因而可以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一段时间作为商品来流通,如书籍、绘画以及一切有别于艺术家本身活动的艺术作品。”根据这一分析,文艺作品只在“生产与消费之间的一段时间”具备商品属性,而消费者正是通过这一环节获得了对于文艺作品的消费权力。也就是说,文艺进入市场的意义与目的,只是通过市场手段、商业策略实现文艺作品的广泛传播,从而给广大消费者以审美与精神的收获。因此绝不能因文艺作品的商品特征而忽视文艺的意识形态性和审美价值追求,忽视文艺对于人们精神世界的影响。
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是文艺工作者应有的责任担当与选择
市场经济条件下,文艺作品既是精神创造活动的结晶,又是一种特殊商品。文艺作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追求,集中体现了文艺与市场之间的错综关系。古今中外的杰出文艺家无不在文艺创作中体现出深刻的精神内涵与审美价值。文艺创作作为一种崇高的精神活动,确实需要超越功利、超越环境顺逆的坚忍不拔之志。
在市场反馈与文艺价值规律发生偏差时,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应是优秀文艺家的自觉选择。如果文艺创作急功近利,只惦记着市场,哪有时间精力致力于艺术的创新和作品的反复打磨?当下有一些编剧一年写好几部戏,有的电影草草上马,几个月就完成推向市场。数量的不断攀升,无法掩盖质量的不足,一些影视作品硬伤、穿帮频出,热衷于市场投机、片面的经济利益驱动,造成和助长了文艺创作与生产中的浮躁之风。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不能在为什么人的问题上发生偏差,否则文艺就没有生命力。”基于审美价值与精神引领的社会效益是文艺的首要追求,社会效益的追求与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当代文艺工作者应坚持为人民服务,用真善美的主流价值引领时代风气,自觉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艺创作和文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作为文艺表现的主体,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天职。在文艺创作物质化和商品化的喧嚣中,弘扬精神价值,发挥文艺独立潮头的引领作用,自觉承担起反映人民心声、凝聚时代精神的社会责任与崇高使命。
当前要充分发挥文艺批评、政府监管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形成治理文艺市场乱象的合力
当代文艺要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在市场之中保持坚守的姿态,生产出“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的文艺精品,不仅需要大力引领文艺工作者自身提高责任意识与使命意识,强化自律,还需要加强健康有效的文艺批评,需要以政府为主导的市场规则、监管机制的建立,多措并举,形成合力。
健康的文艺评论是文艺创作的镜子和良药,是文化市场的重要校正机制。对于当前文化领域出现的种种病态与乱象,文艺批评难辞其咎。文艺评论首先应是对文艺作品价值判断过程及其结论的呈现,其基本价值追求应是集中于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美学观,集中于对社会良知的唤起,集中于对美好人性的反映。文艺评论必须直面现实、关注社会,在价值引领方面旗帜鲜明。特别是面对当前文艺创作中存在的庸俗、低俗、媚俗现象,不能含糊其辞,不能丧失价值立场。因此,我们必须花大气力致力于改善文艺评论的生态环境,倡导健康积极的文艺评论,使文艺评论回归其本来职责和功能,从根本上改变权威文艺评论失语与缺位的状况。
文艺市场并不总能够保证艺术产品价值的合理体现,但市场的规则与机制具有导向性。因此,我们不能将文艺领域某些丑恶现象简单地归因于市场本身的负面影响,我们要正视当前文艺市场存在着发育不完全以及畸形发展的状况,不放任市场;特别要警惕权力与市场勾连,形成在权力与市场之间游刃有余的市场怪胎的出现。
文艺创作的健康发展需要市场导向机制和管理机制的有效、成熟。应将政府的管理通过机制调整,融入市场规则之中。特别要对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悖于社会道德规范、有悖于真善美追求的文艺产品,进行有效的行政监管与市场机制监管。就当下而言,我们要尽快致力于将一些临时的政策规定规范化、法制化,使粗线条的、临时的、分散的规则,细化为健全有效的行业管理机制。从而保证文艺市场竞争机制的有效性得以健康发挥。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艺与市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是广大文艺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并给予鲜明回答的问题。广大文艺家要坚持文艺的精神价值追求,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这是每一个文艺工作者应有的选择与坚守;我们还要发挥文艺批评对文艺市场的重要校正机制作用,更需要通过有效的市场监管和机制调整,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市场,使优秀的文艺作品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让真正的文艺精品拥有广阔的市场,形成广泛的影响力。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中国当代文艺繁荣的必然要求。(作者为江西省文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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