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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反映现实生活为己任的文艺创作,既是时代的视窗,又是精神的花朵,并由此而铸就其“新”的禀赋与“美”的特质。这就使任何内容与形式的文艺创作,不论写什么和怎样写,都应当并必须以独具的魅力和特殊的方式传递出一种向上向善的价值观,以使人们在审美的过程中既可观瞻生活的胜景,又可实现认知的提升;既能获取艺术的欣悦,又能采撷思想的果实;既会深耕心灵的荒芜,又会增强进取的信心。
唯其如此,文艺才富有力量和价值,也才能熠照时世、烛照人心,成为精神的火炬和心路的航标。古往今来,举凡真正能够增智懿德、流传后世的文艺作品,无一不是这样。中国人的精神基因,中华民族的思想范式与道德传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积淀、升华,并最终成为烙印在我们灵魂深处的集体无意识,成为我们的精神根脉与道德标识。而在这个过程中,优秀文艺作品的作用常常是根本性和主导性的。因为文艺是一种插了美学翅膀的思想传播与道德教化,具有极大的张力和魅力,它不仅在和广阔的范畴中便于人们接受,而且更以其新颖的形式和巨大的魅力而使人们乐于接受。所以,文艺的传播力和渗透力是其他任何理论形式都无法比拟、无以替代的。
正因为文艺作品的影响力巨大、辐射面广阔、渗透性强烈,才自然而然地决定了其内容的非同小可。这也就是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的任何文艺创作,文艺作品都应当和必须具有新的形式和好的内容。但由于内容决定形式,所以从根本上说,只有好的内容,才是文艺创作的魅力之源与生命之芯。而好的内容虽然可以不拘一格、诸象纷呈,但其在本质意义和客观效果上则必须真切、积极、纯正,必须反映生活的本质,表现人性的本真,摄取时代的魂魄,摹写社会的变革,特别是要通过艺术对生活和人性深度挖掘与全面观照,营造出一种积极的精神环境和刚健的思想氛围,并由此而烘托出强大的气场和正确的导向,使人们在艺术的陶醉与情愫的激扬中,自觉而又自然地向时代所崇尚的价值观聚集和靠拢。而要达到这个目的,创作主体及其作品本身就必须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和高度的担当精神,切实做到以我之笔勾摄时代之美,以我之心感悟生活之韵,以我之情谱写改革之歌,以我之意叩响鼓鼙之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我们要通过文艺作品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引导人们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真善美的道德境界,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健康向上,永远充满希望。”
文艺作品所充盈和辐散出来的向上、向前、向优、向好的力量,其最大的聚焦点就是真善美,而真善美在意识层次和社会层面,则属于道德范畴。这就是说,凡是好的文艺作品,都必须闪耀道德的光亮和切中道德的脉动。各种文艺作品的表现形式虽然千差万别,但文本与辞章、形象和故事则永远都是其基本的构成要素,并由此而形成了文艺创作的道德决定论。诚然,文艺作品中的道德传递确实不像社会伦理学那样富于思辨力和逻辑性,但这只是存在方式的不同。事实上,自从《诗经》《离骚》开启了文艺创作的先河之后,道德含蕴与道德评判就一直是文艺的主体形态和至高绳墨。尽管文艺作品中的道德内容往往是隐含于文本之内,消融在艺术化、形象化的辞章、故事、场景和人物形象之中的。优秀的文艺作品之所以能够被广泛接受和认同,并一代代地传承下去,有的甚至被奉为经典,纳入华堂,当作益智、修身、崇德、济学的必读之书,正是由隐匿于其中的道德内曜所致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许多文艺类的书籍之所会被划入“经”的范畴,就是因为这些文艺书具有道德的熏育和传导功能。所谓“经”,就是“指导思想”。而举凡具有指导思想的书,其最根本的特点,就在于它有道德涵负。《诗经》为什么要叫作“经”,《离骚》为什么要称作“骚”?质言之,就是这个原因。孔子作《春秋》,之所以能让“乱臣贼子”闻而生“惧”,便是因为书中融贯了强大的道德力量。鲁迅的小说,看似在讲故事、绘场景、写人物,但力透纸背的却无一不是鲜明而强烈的社会道德评判。抗战时期,郭沫若所创作的《屈原》明明是历史剧,但却引发了国民党权力核心的极度不安与恐慌。为什么呢?就因为在屈原、宋玉、婵娟等人物的身上,无不投射着作者的爱国激情与道德评析。而今,电视连续剧《焦裕禄》之所以会在社会上掀起收视热,会在评奖中获得满堂彩,除了艺术因素之外,最根本的还在于剧中所蕴存的深厚精神铀质与巨大道德力量。
这并不是个例,而是一道铁律。任何文艺创作都必当恪守和遵从。否则,只靠玩形式、玩技巧,而忽视作品的精神品位与道德涵寓,则注定是难成正果的。至于那些媚俗化、低俗化和徒然追求时髦、追求刺激,一味戏谑、单纯牟利的所谓创作,当然就更是对文艺的曲解和亵渎了。因为文艺本应是高尚的、纯粹的、神圣的。文艺的天性和天职从来就是发现美和创造美,就是弘扬良知与布达道义,就是宣示真理和传播文明。也正因为这样,才会使文艺生命长存、青春永驻。它几乎是与人类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同辔而行的。在两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文艺始终以创造文明和弘发道德为己任,并以优美的形式和诗情的表达而忠实记录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足迹,使我们得以从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并为此而由衷地将之称为“经典”与“史诗”,永远地定格为思想的圭臬和道德的范式。而对于这一切的典型化表征,则只有三个字,那就是真善美。
在文艺创作中,“真善美”笃定是道德的最大极和文明的最高值。文艺创作的形式和内容虽然多种多样,但真善美永远都是其不变的和至高的精神峰巅。只要创作主体在创作实践中抓住了这个关节点,并加以艺术化、审美化的实施与表达,就一定会创作出社会认可、受众认同的优秀作品来。但这需要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忠于人民、挚爱生活、思想先进、艺术娴熟。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要静下心来,精益求精搞创作,把最好的精神食粮奉献给人民”。
不言而喻,做到这一切自是创作优秀作品的必备条件,而要真正做到这一切,却并非是心想就可事成、一蹴便能就位,那是务须经过多方砥砺和艰苦磨炼的。除了艺术认知、艺术水平、艺术功力、艺术技巧上的艰苦磨炼之外,更重要和更根本的,还在于思想、品格、精神、道德上的不断淬冶与提升。首先要树立为人民而创作的观念。在有了这个基础性前提之后,最关键的就在于必须具有创作源于生活的认知。这实际上是要回答为什么人和如何为的问题。只有当方向与道路的问题都解决了,才谈得上深入生活及艺术修炼问题。只有当这三个环环相扣、紧密相衔的问题都得到了圆满解决,才有条件和有能力通过文艺作品来有效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因为生活中的真善美和向上向前之力,只有在为人民而创作的挚情与愿景中才能寻获,也只有在激荡着时代风雷和沸腾着改革热潮的现实生活中方可撷取。当然,诚如鲁迅所言,与此同时,我们也“万不要忘记它是艺术”。只有方向正确、感情真挚、生活深刻、艺术精到的文艺作品,才具有传递向上向善价值观的条件与能力。因为这种传递能力的生成,乃是必须建立在作品好、读者多、影响大的基础之上的。而这个基础的构筑,则惟赖于方向与精神、生活与艺术、道德与理想、情操与功力的至精至纯和完美结合。
价值观是人生观、世界观的直接外化,更是思想“总开关”的阀门与闸口。而向上向善则是精神的跃升和道德的纯化。文艺作品正是在传递向上向善价值观的过程中,既向人生与社会输注了正能量,又使自身的功能和价值得以充分实现。特别是在思想多元化与认知多样化的时代,这种输注尤显可贵,这一功能殊为重要。事实上,真正的文艺创作,从来就是通过这一方式而取信于民、赢得社会,并成为彪炳史册的精神丰碑和永不褪色的审美对象的。
处于改革时代与发展大潮中的中国作家、艺术家们,更当有这样一种自觉和自信,并以身相许,付诸实践,源源不断地用精品佳作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有声有色地点亮人生,惠及社会,纯化生活,助推发展。(作者为山西社科院首席研究员、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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