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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指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无疑,供给侧改革将为中国未来发展理念和改革重点定调,这不仅对经济领域的改革深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也是我国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文化产业是世界公认的朝阳产业,21世纪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在政府主导和扶持下呈现出蓬勃发展态势,正逐渐成长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但在资源使用效益、文化创新活力、文化企业竞争力等方面的不足,导致文化产品有效供给短缺和无效供给过剩、文化需求不能有效满足,抑制了文化产业综合效益的发挥和文化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强供给侧改革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转型升级的题中应有之义。
提升文化供给质量 创造文化消费需求
衡量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是文化供给对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满足程度,而文化供给质量是创造和满足文化消费需求的前提保障。文化供给的健康发展要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做到量大质优。
随着人均收入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文化消费支出逐渐增加,文化消费需求层次不断提高且日益多样化。消费者对文化产品的价值抱有不同的态度和理解,精神层面的满足感因此存在差别。从消费结构看,文化消费主要分为基本文化消费、发展型文化消费和享受型文化消费。从我国目前发展趋势来看,在三种文化消费形式并存的基础上,发展型和享受型文化消费需求将进一步放大。
我国目前文化供给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基本文化消费供给过剩且质量不高,既无益于社会价值体系的建构,也有碍文化消费市场的有序运行;二是启迪心智、陶冶心性、满足消费者较高层次精神追求和情感体验的发展型文化消费品,供给数量和质量都明显不足;三是享受型文化消费品质量参差不齐但价格高企,抑制了消费意愿和市场的健康发展,供给质量标准与价格体系有待完善。
真正能够满足文化消费需求的不是产品,而是产品质量;能够激发消费者持续文化消费需求的不是供给数量,而是供给质量。提高文化供给质量的关键在于制度设计,遵循市场规律和文化需求特征,鼓励增产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严格控制产品同质化倾向,积极满足多样化文化需求,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文化价值、艺术品位,更新产品开发理念、创意和内容。通过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增强文化供给的有效性,创造和满足文化消费需求。
完善市场运行机制 释放文化产业价值
市场运行机制是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内生性驱动因素,文化产业作为一种具有文化属性的产业类型,其发展繁荣同样离不开完善的市场运行机制。
我国文化体制改革推行的是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二分法”,两类文化组织虽然同在文化领域开展业务,且常有业务交叉,但职能分工、资源配置、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差别,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有学者认为“文化有特殊性,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适合文化产业领域”。但是,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并非否认文化特性,而是要找到文化规律和市场逻辑的有机契合点,排除那些阻碍文化供给者自主经营、公平竞争和文化需求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以及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及其发挥最佳效应的因素。我国近40年改革开放探索出的“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发展逻辑,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文化产业发展,需要依托一种关系和谐、竞争适度、收益共享的市场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