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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金融融合是文化产业走向成熟的标志之一。
它是指在现代科技推动下,金融参与到文化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并最终由文化的生产、流通、消费共同推动形成文化金融产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文化产业为金融产业提供基础性的资本载体和价值载体,金融产业通过金融服务的导向和支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优化经济结构,由此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我市文化产业在过去10年中经历了高速发展,与之相应的是采用了符合文化产业兴起阶段的财政和金融支持政策,创造了适应经济发展周期的投融资模式,带动了文化产业与金融产业的初步融合。具体表现为:第一,打造了以曲江文化金融示范区和高新科技金融服务示范区为主的文化金融服务承载区;第二,初步建立了以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所、西安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为主的文化金融产业市场,以文化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文化投资公司、文化基金公司为主的专业服务机构不断壮大,金融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第三,文化企业融资渠道多样化,影视版权质押、文化创意产业贷款、艺术品质押融资等新型金融产品不断涌现,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文化创意产业融资规模、数量突出,依托旅游、演艺、影视、出版、会展、传媒等行业为主的曲江新区和以动漫、网络游戏、网络数字出版、数字化影视为主的高新区,已成为文化金融创新实践的引领区和核心区。第四,通过贷款贴息、资金配套、股权投入等方式将财政扶持资金投向重点支持的文化产业基地、重点项目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支持了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和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相对于发达地区的文化金融产业发展,我市在文化金融融合上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文化金融融合尚处于起步阶段,融资规模小,融资渠道不合理问题较为突出。文化产业的贷款余额和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例仅为1%左右,且文化企业融资结构中贷款规模高达90%以上,vc、pe等金融创新机构、产品进入领域较少,规模有限。二是大型文化企业少,有金融意识和市场参与能力的企业更少,由于银行风控结构和中小企业信用结构存在差异,民营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仍旧突出。三是一些融资方式导致文化企业、文化人才流失,企业发展失去活力。在以往一些企业融资案例中,一些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产品、文化企业被外地企业或大型企业集团收购兼并,导致了本土企业、人才的流失。另外一些被大企业集团入股的文化企业,一定程度上丧失了公司运营的主导权,好的企业和好的产品被长期搁置;另有一些企业在财政资金入股后,由于发展利益的不合理分配失去发展动力,导致好企业发展失去活力。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来说:首先,在政策层面,文化与金融融合长远规划不够完善,支持文化与金融融合政策的系统性、专业性、差异化不足,政策落地环节的设计与企业需求之间存在差异。其二,在金融产业及市场方面:文化金融市场的主体不健全,文化产品流通市场不发达,市场影响力、吸引力有限;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和文博会的作用发挥不够全面;参与资本市场的程度低;文化金融产品类型少;产业支撑体系不足;金融人才匮乏,金融业从业人员对文化产业和文化金融产业业态的认识不足。其三,在文化产业方面,文化企业自身“轻、小、弱、单”,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规范,财务及信用评估难;企业经营意识不足,金融观念淡薄,懂技术又懂经营的人才甚为缺乏。
从国际国内先进地区的发展经验来看,推动文化与金融融合需要从产业发展的视角进行综合考量,做好相关的制度安排,通过“制定合适的规则”,使市场主体更好地“游戏”,同时在操作层面,还要运用好金融手段强化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功能,并探索借力互联网和物联网金融的强大力量,以减轻整个金融体系的“金融压抑”。
下一步,为深化推进西安文化与金融融合,应从以下四方面进行突破:
一是加强系统设计,坚持规划发展。树立城市文化理想,以建设“世界文化都市”为目标,以大文化观统筹文化、旅游、科技产业、园区、板块发展,制定文化产业战略发展规划及近中期行动计划,立足城市特色,加强投资引导目录的制定,有针对性、策略性的发展文化产业。制定《西安文化与金融融合2016-2025年发展规划》,出台核心发展区发展意见,整合资源搭建全市文化产业金融平台,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发展计划。立足“一带一路”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争取自贸区落地,争取金融政策创新试点。
二是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平台功能。整合不同渠道扶持政策和资金,改革现有财政资金扶持方式,设立西安文化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探索积极合理的股权投资引导机制,推动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直接投资。降低扶持门槛,专项资金的扶持重心要逐步由大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对于经营相对成熟的大型企业,可以考虑政府资金逐步退出,引导企业向市场化融资转型。制定公益性、非公益性文化产业项目投资规定细则,对具体的文化产业项目按照公益性目标和盈利性目标由政府和企业分担投入。创造税收洼地,对中小文化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采取加速折旧、税项扣除、投资减免等间接税收优惠方式;对增值税、营业税选择减免税、退税等直接税收优惠方式。依托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构建完善的政、银、企合作机制,搭建金融企业与文产园区、集团的合作平台,构建文化产业项目推介平台,公开披露文化产业信息,解决文化投融资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强财务及金融咨询类服务供给,特别要针对股权并购类融资合作,积极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财务建议;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强大力量,搭建线上项目对接平台来完成创业投融资对接。强化沟通协作,协调解决产业政策、信息共享、企业上市、重大项目融资等方面的问题。发挥好文化产权交易中心及文博会功能。充分利用欧亚经济论坛,世博会等事件型高端交流平台,通过项目路演,约见洽谈,展位对接等方式落实文化金融融合的相关项目;充分发挥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功能,理顺管理体制,积极引入国内知名券商,推动股权转让,债权转让,私募债,资产质押,定向增发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方式。
三是加强产业培育,推进金融创新。积极引进创新商业模式的“文化银行”,安排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文化金融业务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贴息支持,并对新增文化产业贷款或担保代偿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加强对企业创新、上市等工作的扶持、培育,制定相应奖励政策。在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和重点板块推进开设银行分支机构,加强与民生银行等重点文化金融产品提供方的全方位合作;推进各银行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合作,形成涵盖一揽子金融工具在内的“金融超市”。推动对同一产业聚集区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联保联贷”,利用政府提供担保和专项资金补贴政策,扩大无形资产抵押贷款范围,先期试点;试行动产质押金融合作。积极搭建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机制。与BAT等互联网巨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在互联网、物联网金融领域的战略合作,通过互联网平台推介西安各文化园区的精选企业及项目,搭建大数据联合平台。利用蚂蚁金服、陆金所等互联网金融平台提升文化企业融资效率,增加融资成功几率。
四是加强企业改革,集聚亟须人才。积极培育大型龙头企业。要深化国有文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改革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对国有控股企业管理从管资金到管国有资产增值转变。进行人才机制创新。制定文化产业管理人才和文化金融人才引进、培训和留用计划。借鉴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的做法,划拨专项经费,实施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项培训工程,设置投融资技术评估创业投资理论与实务等相关课程。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专家库。试点国有文化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参照基金托管公司的分配情况,划定企业利润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权,在保证国有资产应有收益的基础上,通过员工定增收益,激励人员积极性。加大对高级人才引进的政策制定,特别要对本土的重点文化创新人才、高级管理人才、文化金融人才试行持股、续聘等保留机制的创新。 (作者系市社科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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