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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信息化全面推动教育现代化专家谈”
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之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今年5月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月9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意见》不仅指明了我国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的前途方向,还针对民众关心的一系列教育议题给出了解决办法;这份文件不仅是习近平教育思想的集中体现,更是今后一阶段我国教育领域改革和发展的纲领。
作为教育信息化领域的研究者,笔者自然关心这份纲领性文件中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新提法、新要求。我们发现,与以往的教育领域文件教育信息化单列一章或一节的写法不同,这份1.5万余字的文件与教育信息化直接相关的表述仅有三句话,且是散落在全文之中,分别是“完善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体制机制”一章中“创新教学手段,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一句;“完善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体制机制”一章中“创新教学方式,深入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充分运用信息技术营造真实职业环境,倡导仿真模拟教学”一句;“健全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体制机制”一章中“探索数字化教学方式,切实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大力促进在线开放课程的开发使用”一句。如果用惯常的思维来看,可以说这份文件对教育信息化的关注程度是偏低的,但笔者认为这种“新鲜”的表述、写作方式恰恰表明我国的教育信息化工作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需要用新视角和新高度来审视教育信息化。
《意见》全文共有十五章、三十八节,除去第一章“总体要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三节外,余下的十四章、三十五节实际上是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核心,以及“培养什么样的人”“建设怎样的教育体制机制”以及“需要怎样的保障措施”这三个问题展开的。这一个核心、三个问题几乎涵盖了国家教育建设的方方面面,字里行间有诸多令人耳目一新的观点和阐述。这些新观点将为中国教育发展注入新动力,而要用新观点来解决这些老问题就必须有信息技术的全面参与。
培养更加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需要教育信息化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意见》对“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一问题的概括性回答,但什么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意见》在“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一章中对“全面发展”给出了诠释,具体来说就是“以德为先、四能并重、五育共举”。这一章新意在全面、重点在落实;实际上《意见》所提及的学生能力是包括各类认知能力和非认知能力在内的更加全面的“支撑终身发展、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其中有一些能力或许并不在各学段的考试科目之中,在过去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但它们对个人的成长、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甚至扮演着比那些列入考试科目的能力更为重要的角色。在包括传感器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在内的信息技术蓬勃发展的今天,这些更加全面的“立德树人”目标将被更加有力地“系统化落实”。
《意见》第九节中有一句虽没有“信息化”三字,但一幅由信息技术参与的“新评价图景”却呼之欲出:“改革学生评价方式。改变过于注重考试分数的评价方式,围绕学生品德修养、学习进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丰富和完善评价方式,发挥评价的导向和激励功能。突出能力导向,加强过程评价,注重综合评价,全面真实评价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探索等级评价方式,淡化‘分分计较’。”
建设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需要教育信息化
“建设怎样的教育体制机制”是《意见》的主体部分,这一部分共有九章二十一节,按照不同的学段类型、教育类型提出了诸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硬招、实招;举措各有不同,但总的来讲就是为了达成“主要目标”一节中所提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这四个目标。
政策的施行需要秉持“经”“权”两端,所谓“经”指的是政策的战略面、方向面和目标,所谓“权”指的是政策的战术面、实践面和手段,只有在坚持“经”的过程中灵活用“权”才能使政策落地、目标落实;而对于“权”的应用则必须坚持“施行、评估、反馈、调整”四阶段的灵敏切换,在其中“评估、反馈”至关重要,其信度、效度、速度直接影响着政策的效能。这一原则对《意见》中各项政策的落实、落地同样适用,在过去“施行、评估、反馈、调整”是一个长周期、经验型过程,但在今天信息化环境中其科学性、灵敏性已不可同日而语。一言以蔽之,《意见》中各项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措施是否见效、能否见效,都需要教育信息化的积极参与。
为发展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提供制度支撑需要教育信息化
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需要坚实的措施保障、制度支撑。“单丝不成线,独木难成林”,同其他领域一样,教育领域的发展需要“各方合力推进”,而如何形成和保障这种合力推进的局面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要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的“管办评分离”。《意见》所提出的“放管服结合”的教育领域机制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与“管办评分离”可谓一脉相承、一体两翼;要促进“各方合力推进的格局更加完善”、形成“教育治理”的局面,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政府、学校、社会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没有高品质的教育信息化这一问题的解决是不可想象的。
技术是达成目标的工具,也是催生新目标的助产士。正是之前数十年的教育信息化的建设成就才有了《意见》中各项更贴近时代要求的新目标的提出,而这些新目标、新措施都需要教育信息化的全方位助力,可以说在今天教育信息化已经从“现象”转为“底色”、融入“背景”,这既是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新常态、又是教育信息化事业的新阶段。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意见》在此时出台吹响了我国教育发展的新号角。笔者相信,融入背景、成为底色的教育信息化,其“大规模、常态化、主战场”的效用才会得到彰显,才能全面推动我国教育的现代化。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教育部教育信息化专家组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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