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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高效融合的三个规律
欧阳国华//www.workercn.cn2013-11-19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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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观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发展进程,无论是低层次的军民结合,还是较高层次的军民融合,都是尽可能提高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资源的整体使用效益。客观上要求国家主要资源军事功能与民用功能一体化集成、军事功能与民用功能权属清晰、军事功能与民用功能转换顺畅。

  军事功能与民用功能一体化集成,最大限度降低军事专用资产闲置率。无论是军民两用人才培养,还是经济建设贯彻国防需求,都使特定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同时同体具有一定的军事与民用功能,这为特定资源的满负荷饱和使用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如果军事功能与民用功能不能一体化建设,则军事安全需要占用大量专用资产,民生发展也需要占用大量专用资产,势必造成资源紧张,军事专用资产闲置率高,浪费严重,阻滞国家发展进程。

  资源军民两用功能一体化集成是军民融合发展的基本规律,客观上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自然属性、功能生成周期和使用方式,提出经济建设贯彻国防需求清单和机制,提出军民两用人才培养清单和机制,并付诸实施。

  军事功能与民用功能“定分止争”,最大限度避免军民竞争带来冲突。从世界主要国家军民融合立法实践来看,基本都通过不同的法律规范明确参与军民融合的主体分类,明确不同主体从事不同活动时对资源的支配权关系,尤其是界定军事功能和民用功能支配权的归属,实现“定分止争”,大幅降低军民融合的管理成本和交易费用,减少矛盾和冲突。一般来说,资源军事功能专有专用、民用功能共有共用是军民融合发展表现出的重要权属特征。只有军民功能权属清晰,才能名分确定,秩序一统,消纷止争,最大限度地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使军民融合达到最佳。

  资源军事功能与民用功能归属清晰是军民融合发展的普遍规律,是世界范围内军民融合建设的重大现实和理论难题,它客观上要求建立明确的功能权属制度,建立权利和义务边界清晰的军民融合法律制度。

  军事功能与民用功能低成本流转,最大限度提高国家战略资源使用率。军事功能与民用功能转换顺畅是世界主要国家军民融合立法追求的普遍目标之一。无论是民用功能转换为军事功能,还是军事功能转换为民用功能,都要求功能转换顺畅,低成本流转。资源军民功能流转顺畅,能够促进资源的满负荷使用,饱和发挥,快速实现军事和民生目的。这要求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尽量使军民功能标准一体化,多采用商业标准,少使用专用标准,减少不一致,力争做到无缝流转;二是通过立法建立强制性的功能转换机制,做到即时流转;三是通过补偿等激励建立激励性的功能转换机制,做到低成本流转。

  总体来看,把握上述三个规律能够有针对性地制定军民融合战略规划、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和法规建设,有针对性地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达成军事和民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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