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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制定的刑罚的轻重,大致与该国的文化背景紧密相关的。
新西兰是个法治国家,但老实说,我来到新西兰生活一段时间后,近距离观察其执法状况,许多事是我所不能理解的,并感到困惑。在不同的文化教育背景下成长起来的人,看待司法执法的态度是不同的,在看待刑罚和量刑轻重时,态度也会有比较大的差异,甚至认为一些司法判决结果太不可思议而无法接受。
在学习语言课程的时候,我们在辩论课的环节,就曾为“是否该取消死刑”的问题上展开过辩论,虽然一个观点,各自表达,谁也说服不了谁,但由此我也体会到,其实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同一种文化,对一件事,个人也还是存在不同看法的,比如对死刑的存废问题上。
新西兰虽是个小国,人口不多,是个生活相对平静和安全的国家,但不时也有骇人听闻的刑事案件发生,新闻报道常常大篇幅连续报道。我当初看到这些刑事案件的宣判结果时,也十分诧异,觉得无法接受。比如,有的杀人犯只判了二十多年。按我的理解,那至少该判个无期徒刑。还有,一个印裔年轻人,只因深夜与一女子搭讪几句,被人误会出拳猛击至伤重死亡,肇事者也只被判刑两年左右。这让受害者的母亲无法接受和理解。
至于交通肇事案件的判决,也可做一个例证。肇事者造成交通伤亡事故,法院也只判罚剥夺驾照,赔偿几千新西兰元就了事,有的连赔偿也说不上。被判入狱的更少。给人感觉撞了也白撞了。相比中国的类似事故的判决结果,简直就不值得一提。这不是鼓励犯罪吗?甚至有的受害者的家属,还对肇事者给予了原谅,给出的理由是出了事故,肇事者也非故意,其内心也一定不好受。
新西兰是法治国家,按我们的理解,王子犯法该与庶民同罪,法官对犯罪者的判罚该一视同仁了吧?其实答案是否定的,毛利王子犯法后,法官只判罚了社区服务令,该判决让国民议论纷纷,但也仅此而已,因为一个案件的结束,就是以法官的最终判决为准的。不服气?那是你的事。法官在此可真的是“我是法官我任性”了,法官的判决是最终的判决,“舆论审判”在这里行不通。
我这般描述,大家会产生一种错觉,那样的环境,还不鼓励人们犯罪吗?那样对罪犯还有威慑力吗?这还是法治国家吗?人民不会因此闹翻天吗?这也是我一个疑问。我曾就此问过我的老师,当然,他不同意我关于严刑峻法的观点。按他的理解,一个杀人犯被关几十年,也是够严厉的了。当时我与他争论,各自说服不了对方。
按我的理解,新西兰人热爱自由,别说被关几十年,即使被关那么几天丧失自由,那也是巨大的损失,那对他们来说,可是无法用时间来计算的。如果那样看的话,就不会是如外人所想的,判刑太轻,或刑罚不够了。
后来,我在新西兰居住时间长了,渐渐对当地生活了解多了,慢慢我对其司法体制和程序也有了另一番理解。据说新西兰过去有一条法律规定,杀死一只羊的人是要判死刑的。当然如今不会有人因杀死一只羊而被判死刑,因为新西兰没有死刑了。
所以,设身处地地才能明白,一个国家制定的刑罚的轻重,大致与该国的文化背景紧密相关的。外人很难拿某个案件来说其刑罚是轻了还是重了,了解该地的文化背景,才会对此有公允的看法。(作者系移居新西兰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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