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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精细化管理的法院经费制度
陈春梅
//www.workercn.cn2015-12-25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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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费制度的内在意蕴

  德国法院经费制度深深地根植于其政治体制、司法制度和传统文化之中,具有其鲜明的个性化色彩。但是,德国法院经费制度背后蕴含的基本理念和价值取向具有一定的普适意义,值得我们思考。

  (1)法院经费预算应当标准化。

  德国法院经费预算的标准化,是保证其法院经费制度科学性的重要前提。就法院经费中占比较重的人员经费而言,在每年编制法院经费时,联邦和各州法院经费预算都要明确规定法官、书记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职位的人数。德国法院根据案件数量确定法官数量,根据法官数量确定法官辅助人员数量。

  这些人员经费的标准是固定的,编制经费预算时可以直接按照以往的标准进行核算。当然,德国法院人员工资随着通货膨胀率的提高而不断增加。德国法官职业准入实行严格的考试制度,法官及其他人员的变化总体上不大,因此人员经费的增长是有限的。

  为了保证法院经费预算的可控性和可预测性,德国法院在编制经费预算时,通常根据案件的性质和类型,结合以往的相关数据资料,采取相对固定的标准,计算出案件审理所需要的时间,并在此基础上推算出所需的办公费用以及相应的管理费用。德国法院根据案件数量和工作人员数量,确定办公场所面积和审判法庭数量。

  法官办公室同其他政府机关一样,都规定有具体的标准。法官办公室为一人一间,一般法官的办公室面积为15平方米,院长、庭长的办公室面积为20平方米。法官辅助人员两人一间,其办公面积为15至20平方米。德国对法院办公设备及有关装备的配备也制定有严格的标准,不准任意突破。如巴伐利亚州规定,一个法院只能有一辆公务用车,价格不得超过3.2万欧元,购置时必须经过州高等法院批准同意。实践证明,法院经费预算的标准化有利于保证法院经费预算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法院经费管理应当精细化。

  或许是因为德意志民族长期以来形成的精密化思维模式和严谨细致的办事方式,德国法院经费管理的精细化程度世所罕见。德国法院经费科目种类相当复杂,繁琐而又明细,每一笔支出都要严格按照既定计划进行,严格控制经费预算支出规模。

  德国法院经费在管理过程中,十分注重运用计算机等技术手段,对经费使用状况进行测算,建立了发达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完善的数据资料库系统。德国法院在编制司法经费预算时,结合往年的相关数据,利用计算机软件系统,能够比较准确地计算出审理某类案件所需要的费用。通常来说,德国法院司法经费预算的数据不会与实际情况发生太大的偏差,既相当精确又非常透明。

  法院经费管理是在集成计算机系统中运行的,每一项支出都要输入电脑,由电脑自动进行相应的数据处理和分析,并且一次储存就可以实现数据共享。德国发达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完善的数据资料库系统,无疑有助于提高法院经费的使用效率。同时,德国在法院经费管理中,十分重视对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注重用成本效益原则对日常经费和专项经费进行分析,强调实现效益最大化。

  (3)法院经费监督应当严密化。

  德国法院经费监督的严格化和周密化,是保障德国法院经费良性运行的重要基础。

  不仅法院内部有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而且议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检查法院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德国联邦和州都设有专门的审计监督部门,依法独立地对包括法院经费在内的所有公共财政预算的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这些审计监督部门要定期向议会报告法院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另外,德国法院经费的使用还要接受来自新闻媒体、社会中介机构,甚至社会公众的调查或者监督。德国非常注重社会公众对公共财政收支的监督。德国法院经费主要来源于公民的纳税,所以公众对法院经费的使用情况十分关注。经议会批准的法院经费预算必须向社会公众公布;法院经费支出报表必须对社会公开;专门的审计监督部门要定期通过公开出版物公布实际发生的所有公共财政收支数据,其年度财政审计报告和议会批准的财政决算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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