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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立法之亲属法体系研究
李家碧
//www.workercn.cn2015-02-14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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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李洪祥所著的《我国民法典立法之亲属法体系研究》一书出版,这是民法典立法过程中对亲属法进行研究探讨的一个有益尝试。该书作者犀利地提出了亲属法与民法典的关系问题,认为亲属法与民法典之间的关系安排问题已成为我国民法典中的重要一环。针对亲属法应不应该回归民法典,亲属法回归民法典后在民法典中的地位、价值取向问题,以及亲属法回归民法典后其自身的体系结构和具体制度如何安排构建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分析,具有极强的实践性与前瞻性。

  研究视角具有创新性。本书作者匠心独运地选择在整个民法典的体系性视野下研究亲属法,并对其自身体例、具体制度进行体系化的分析设计,就不得不面临具体概念、具体制度,以及它们所负荷的法律价值之间的逻辑与内容上的衔接问题。对于这些关键点,作者都进行了很好的处理。通过对主体客体关系的论证,作者提出立法应以人为本,强调人的主体价值,将亲属法置于人格法之后,财产法之前,解决了亲属法在民法典中的地位问题;接着通过对科学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分析,提出用“亲属法”的概念取代以往“婚姻家庭法”的称谓,以便涵盖所有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及通过对民法基本原则与亲属法基本原则之间在内容与形式上的一致性与差异性,提出应构建亲属法的通则性规定,以使亲属法在基本原则上相对于民法典可以形式上下对接、内在实质一致,形成在内容和形式上具有自身特点的体系,解决了亲属法回归民法典后自身体系结构问题。之后,作者有将视角从亲属法的价值取向、基础原则上转回到具体制度的构建中,本书把亲属法分为亲属通则、结婚、配偶(夫妻)、离婚、亲子、监护、扶养的体系设想,层次鲜明,条理清晰。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具有一定新意。本书作者没有固守传统的研究思路,而是另辟蹊径,以亲属法的历史使命、婚姻家庭的功能为进路展开研究。这样一种思路的确立,就避免了在立法中可能出现的条文流于形式的担忧,增强亲属法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这与作者所坚持的将立法理念由“粗放型”原则转变为“细密型”规范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在研究方法上,作者综合运用了法律体系分析、实证分析、社会性别分析、比较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其中法律体系分析的研究方法尤为值得注意。作者没有将目光局限于对个别制度的小修小补,而是从亲属法的整个法律体系出发,对外处理好与民法典的衔接问题,对内协调亲属法中各章节间的承继关系。

  研究内容具有新意。体系化视角下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现行婚姻法进行检审,发现其存在的缺陷和空白之处,分析其原因,提出了完善与填补的建议。

  《我国民法典立法之亲属法体系研究》是一本以我国民法典立法为契机,以亲属法的使命和婚姻家庭的基本功能为研究进路,以法律体系研究为主的研究方法的专著。其逻辑思维严密,脉络清晰,内容充实,行文流畅,对于未来我国亲属法的构建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都有很大裨益。(原题:实践性与前瞻性的统一——《我国民法典立法之亲属法体系研究》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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