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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参与 保障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图)
//www.workercn.cn2014-01-27 00:00:0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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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参与,保障被派遣劳动者权益

——记各级工会积极推动参与制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工作

本版漫画由中工网记者赵春青创作

  劳务派遣用工是我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为迅速遏制劳务派遣过多过滥势头,对其用工比例加以规制,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十分必要。对此,工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推动劳务派遣配套规章的制定。特别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即将正式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过程中,全国总工会和各级工会积极参与,致力于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广泛调研反映职工心声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要求,从2009年起,人社部就会同包括全总在内的有关部门研究规范劳务派遣的有关问题,多次召开会议征求意见建议。由于各方的意见存在较大分歧,加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修订劳动合同法等原因,《暂行规定》起草工作搁置。

  2012年底,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公布后,人社部加快了工作进程,起草形成《劳务派遣若干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于2013年5月正式征求相关方面意见,这之后又多次书面征求意见。对此,全总积极参加座谈会、论证会,并组织有关部门逐条研究“草案”,先后提出20多条意见建议。

  2013年8月7日,人社部发布《劳务派遣若干规定(草案)》(后更名为《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配合做好“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全面反映工会和广大职工特别是劳务派遣工的呼声,全总组织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活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起草《关于配合做好<劳务派遣若干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将研究提出的20多项建议作为附件,于2013年8月9日下发,对各级工会参与公开征求意见活动作出部署。

  ——2013年8月25日召开全总法律顾问委员会会议,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人社部、司法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以及部分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专家委员,对“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将会议情况以纪要形式上报了全总书记处。

  ——以“《劳务派遣若干规定(草案)》热点聚焦”为主题,重点就社会关注的“同工同酬”等问题在工人日报、中工网等媒体开展专题论述,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全总法顾委委员等深入剖析劳务派遣领域存在的相关问题,阐述和支持工会主张,扩大工会意见建议的社会影响力。

  与此同时,全总有关部门于2013年8月27日至9月6日先后派员,参加全国人大法工委、人社部、全总联合开展的劳务派遣专题调研,赴陕西、宁夏等地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工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企业和被派遣劳动者对“草案”的意见建议。

  在“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的2013年10月至11月,全总法律工作部又联合中国国防邮电工会,对电信行业劳务派遣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在福建、湖南、江苏、上海等地和移动、联通、电信三家集团公司调研期间,组织召开了21场座谈会,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会及100名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充分听取了他们对“草案”的意见建议。撰写了调研报告,并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与全国人大、人社部沟通,使相关意见能够在《暂行规定》中得以体现。

  在这一过程中,全国产业工会、全总有关部门和地方工会也积极参与了“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许多地方专门下发通知,对征求意见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一些省市工会召开研讨会,邀请专家学者、律师和劳务派遣工代表对“草案”进行研讨。有些省市工会积极与地方人大、人社部门沟通,反映工会的意见建议。如上海市总工会在人社部召开的“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全面表达和阐述工会主张。中国能源化学、中国国防邮电等产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参与征求意见工作,汇总整理职工意见建议。全总一些部门也从本部门专业角度,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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