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多举措确保工资零拖欠
//www.workercn.cn2014-01-30 15:49:38来源: 中工网——《江苏工人报》
分享到: | 更多 |
本报讯 (记者 周新林 通讯员 李胜龙)去年以来,东海县总工会会同县农民工工资清欠办、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和单位,在全县范围内特别是农民工相对集中的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及所有在建和近期竣工的工程项目等建设领域采取环环相扣织密网的方式,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差钱”。
保证金调控。在企业办理施工许可前,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以前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情况收取相应的保证金:对工作做得比较好、不存在拖欠现象或投诉的,可相应减免一定比例直至免收;对管理不到位、发生投诉或查实存在较大拖欠问题的企业,要求企业保证金相应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3倍。
施工前交底。在交纳保证金后,对工程项目建设方和施工方进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交底,使其在项目施工前就能了解到该项工作的政策和管理办法。
施工中监控。施工后,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抽查,对重点工程进行常态监督,对发生投诉事件工程进行重点严控。
验收前核定。主体验收前,工程项目部必须在工地显要位置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提前公示5天以上,在无投诉情况下进行现场实地核实是否真实,核实后方可进行主体验收;竣工验收前,进行再核定,在认定无投诉和拖欠工程款的,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后承诺。竣工验收后,要求建设方和施工方必须对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再承诺并签订承诺书,才能进行工程备案和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拉网式排查。人社、公安、工商、工会以及住建局等七部门采取“进工地、进企业、进社区、进街道”拉网式排查方式,依法对全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元月以来,共检查用人单位210户,查处拖欠工资单位4户,追发农民工工资82万余元;责令签订劳动合同单位13家,补签劳动合同521人。
编辑:王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