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讯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市总工会党组中心组昨天召开民法典专题学习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莫负春强调,各级工会干部要在充分认识民法典重大意义、深入学习、普法宣传、加强研究运用等四个方面“下功夫”,更好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黄红主持会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为市总工会机关全体干部、直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了一堂生动的专题辅导报告。
专题辅导报告以“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依法保护民事主体权益”为题,从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重要意义入手,围绕民法典中的物权、合同、人格权益、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6大方面作了深入浅出的介绍。
莫负春强调,要在充分认识民法典重大意义上下功夫,充分认识到民法典对于维护人民利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学习宣传贯彻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在深入学习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法治能力。要在普法宣传上下功夫,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着力提高职工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通过普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莫负春说,民法与劳动法分属不同的部门法,但也存在相当多的联系。在经济社会活动日益多元复杂的当下,更是要认真研究和运用好民法典,在加强研究运用上下功夫,研究在劳动法实施中运用民法典作为有益的补充,运用好民法典保护好“类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权益,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劳动报记者 徐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