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媒体合作>>正文
袁清:“人文化+”和“互联网+”相得益彰
//www.workercn.cn来源: 中工网
分享到:更多

“互联网+”的“三重境界”

    “互联网即隐喻,这是笔者在美国学者波兹曼主张的媒介即隐喻论述后的推断。互联网用一种隐敝但更有力的暗示来定义现实世界。但必须清楚,互联网仅仅作为一个工具和手段,它不可能改变商业的本质逻辑。

    什么是“互联网+”?它的本质是什么?“互联网+”即是关系及智能的连接方式,关系是人与人、人与信息、人与服务、人与场景、人与未来的连接,智能即通过计算机的连接,实现分布式、零距离、关系的构建与连接,融汇了人的智能。当下“互联网+”,要特别理解“移动互联网”技术背后的驱动力,关注“人、事物、数据、流程”构成的“万物互联”,而更为重要的是“万物互联”倒逼下的企业战略转型和“商业模式”的重构。

    “互联网+”的“第一重境界”定义为“工具化”,即运用电商平台,企业、组织+互联网,以打破更多的信息对称,打破时空,以顺应80后为主体这一新兴消费群体消费模式和行为的改变,研究“沙发跟踪”的新形态,制造和引导新的热点需求。

    “第二重境界”——“思维化”。开掘消费者的价值创造力,关注顾客主张。“跨界融合”、“重塑结构”、“开放生态”,用此互联网的精神颠覆和重构新商业生态。组织去中心化,信息的民主化,参与的民主化。

    “第三重境界”——“人文化”,弱关系的社会里,应重构契约和信任关系。“互联网+”的境界在于对消费者的正心诚意,真诚侧怛,秉承利他思维,时刻保持对消费者的敬畏和虔诚之心。

    “互联网+”下,消费者的旅程在改变,企业战略的转型迫在眉睫,战略层面、业务层面、职能模式、战术项目等等,这些涉及企业的发展方向、愿景、盈利系统、价值链都需要有一个颠覆性,脱胎换骨的改变。

    “商业模式”的重新建构,在“互联网+”时代比任何时候都来得重要。过去成功企业的DNA包含产品、技术、团队、现金流等,而今天商业模式的可扩充性,清晰的盈利模式已是当其时。“商业模式”涵盖价值主张、产品定位、模型、能力、控制,而这其中价值主张发展当其中,产品的定位是根本。

    所谓价值主张在营销中也称之为“价值观营销”,在产能过剩,产品物性相近的市场环境里,你对顾客的“同理心”,所产生的“顾客让渡价值”和构建的“强关系”是重要的“轻资产营销”,这些“轻资产营销”已成为今天营销的王道。

1 2 3 4 5 共5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