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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致公党广州省委会提议:珠三角地级以上市“禁燃”
//www.workercn.cn2014-01-13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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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致公党、省台盟集体提案建议启动珠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本报讯 (记者王鹤)广东连日灰霾引发热议,前日,广州启动环境空气重污染二级应急响应。

  昨天,记者从台盟广东省委会和致公党广东省委会获悉,他们将在今年两会上提案建议广东参照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制定相应的“珠三角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积极探索建立区域空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尽快制定广东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计划。

  珠三角缺乏一体监管平台

  台盟的提案指出,珠三角地区承担着较大的空气污染压力。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更是要求珠三角PM2.5四年要降15%的强制性指标。因此,珠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致公党的提案也认同珠三角严重的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依然没有显著改善。例如2011年是近年来灰霾天数最少的一年,但是观察到灰霾天数超过100天的气象台站依然有:四会(136天)、花都(122天)、南海(101天)、开平(125天)、台山(122天)、顺德(114天)、中山(111天)、斗门(121天)、深圳(112天)。

  提案分析认为,珠三角的大气污染是区域性、复合性污染。区域污染和本地污染叠加也是珠三角大气污染的重要特征,大气污染呈现以细颗粒物(PM2.5)、臭氧为特征的快速蔓延性、污染综合性和影响区域性等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一旦遇到不利气象条件,使PM2.5 等污染物浓度水平进一步升高,也在客观上加重了空气污染程度。

  此外,相关职能部门也存在对大气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一;基层监管力量薄弱;各地监管和防治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统一的协同有力的珠三角一体的监管平台等问题。

  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立法

  致公党提案认为,针对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的现象和原因,必须积极探索建立区域空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由于大气污染物的流动性、区域性和二次污染,必须在珠三角区域建立以政府牵头的领导机构,统筹经济、社会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统一的产业、环保政策和技术要求,实施统一的行政监管措施和统一的责任考核机制。建议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珠三角地区内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的城市建成区将全部纳入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燃烧高污染燃料。

  台盟提案建议,参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制定相应的“珠三角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尽快制定广东大气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工作计划。

  两个民主党派都提到了严控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建议,他们建议通过征收交通拥堵费、淘汰黄标车、推广新能源汽车等方式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还建议将《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适时上升为《广东省流动污染源污染防治条例》,把航空器、船舶、工程车辆、农用车辆的污染防治纳入大气污染防控的范围之内。

  提案眼

  提案认为:

  珠三角的大气污染是区域性、复合性污染。

  区域污染和本地污染叠加也是珠三角大气污染的重要特征,一旦遇到不利气象条件,就会使PM2.5 等污染物浓度水平进一步升高,客观上加重了空气污染程度。

  提案建议:

  由政府牵头实施统一的行政监管措施和责任考核机制。

  将珠三角地区内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的城市建成区全部纳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严控机动车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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