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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坚持把法治作为治理城市的基本方式,创新社会治理,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加强法治保障,严格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维护首都安全稳定。
第四,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政府工作的第一标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解决好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重要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改革任务繁重艰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着力激发发展活力,着力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着力强化创新驱动,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精细化管理,推动首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实际增长7.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9%;常住人口增长速度明显下降;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以上、水耗下降4%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5%以上,大气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5%左右。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激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改革
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研究、系统筹划各项改革,抓好重大改革措施的细化落实,加快推进已明确方向的改革任务,深化正在进行的改革事项,推动经济社会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加强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职责。继续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规范保留的审批事项。推广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点经验,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加快建设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创新审批服务机制,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促进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积极稳妥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探索由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方向和重心,逐步建立分类监管模式。深化国有资本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股份制改革和上市步伐。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央企、民营、集体、外资等各类企业融合发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与合法权益,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不断优化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