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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新型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多运用政策性金融工具,争取发行市政债券,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推进城市规划改革,限定城市开发边界。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统筹地上地下空间,适当增加居住和生态用地。选择若干市县和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
(八)提高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水平。坚持统筹兼顾、优势互补、分类指导,创新区域合作,提升珠三角,振兴东西北,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努力缩小区域城乡发展差距。
推进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实施“九年大跨越”方案,推进珠三角现代产业集聚发展,开展城市升级行动,率先建成全国创新型区域,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统筹推进三大经济圈融合发展,加快区域合作园区建设。推进基础设施等五个一体化规划实施,编制实施科技创新、生态安全、信息、物流、旅游等新的五个一体化规划。促进珠三角金融一体化。强化跨行政区域河流污染联合治理和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抓好珠三角跨市地方道路衔接和公交对接等示范项目。积极推进深中通道建设。
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推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度。创新园区投资建设运营机制,扩大园区经济管理权限。适度超前规划,构建快速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广乐、二广等出省通道和县县通高速公路建设,推动贵广、南广铁路年内建成通车,加快深茂铁路建设。推进西江、北江航道改造和湛江机场迁建工程前期工作。推进设立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壮大财力规模和综合实力。推进滨海旅游产业园和生态旅游产业园建设。健全利益分享、产业链合作、干部选派等帮扶机制,全面加强珠三角对粤东西北地区的对口帮扶。
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突破城乡二元结构制约,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统筹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交通、饮水、信息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到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引导工商资本投向农村企业化经营,向农业农村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增强县城和镇的城乡衔接功能。
推进扶贫开发。落实扶贫开发“双到”政策,加强资金项目到村到户对口帮扶。强化产业扶贫和连片开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产品。注重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重点抓好贫困地区教育培训、基层医疗卫生等工作。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加强省际合作。创新完善泛珠合作机制,办好第十届泛珠论坛暨经贸洽谈会。促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推动粤东、粤西分别融入海西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与闽赣合作加快原中央苏区县发展。加强省际环保预警和协同干预。推进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规划建设。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九)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动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全面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练江等流域污染综合整治,提升淡水河、石马河等污染整治成效。实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抓好工业锅炉、建筑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限期淘汰“黄标车”,推动车用油品质量升级,严格控制PM2.5和臭氧等二次污染物。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推进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加快森林碳汇、生态景观林带、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四大工程建设,构建森林生态安全体系。促进绿道网延伸升级,保护湿地资源。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试点,建设一批美丽海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