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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12月1日,石林县总工会组织全县各基层工会主席70余人,在县电信局集中收听收看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第十四期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会上,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张百如就第十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组织宣传发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第十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有所变化,互助金交纳标准调整为续互120元/人,新参互150元/人,补助起点调整为800元,补助分段比例及其他不变。第十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启动。。
会议强调,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重要意义,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初衷和使命,大力弘扬和倡导“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户济理念。二是医疗互助的性质是“爱心互助”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工奉献精神的体现;三是医疗互助是职工组织起来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强大的“职工命运共同体”张主席希望各级工会组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与办法,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指导,确保十四期医疗互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会后,石林县总工会副主席段云梅就此活动相关事项对各基层代办点作了部署。截止2017年11月30日,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石林代办点第13期共受理生病职工953人次,其中共有888人享受到补助,共支付互助金¥438781元,个人最高一次补助¥10067元。她希望各基层工会能够将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作为服务职工、关爱职工、联系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层层动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号召全体职工要发扬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和团结友爱的精神,做到 “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增强广大职工团结互助的意识和提高参与的自觉性,力争动员更多的职工参与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