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培训工会劳动保护干部
//www.workercn.cn2014-11-14 09:50:30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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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洛阳市总工会以此为契机,将以新《安全生产法》、职工心理咨询和工会劳动保护业务等知识为重点,于11月11~13日,在该市职工活动中心举办了工会劳动保护干部培训班,旨在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水平,提高工会劳动保护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马耀文是一位从事劳动保护工作达30年的老同志,先后参与处理各类劳动保护事(案)件600余起,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了让新从事劳动保护工作的同志能尽快适应岗位,提高工作成效,切实提高维护职工生命健康权的水平,该市总工会特意聘请他当劳动保护培训课的授课人。他结合自身的经验和体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给大家上了生动的一课,深受受训者喜欢。
此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和分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来自洛阳各县(市)区工会及市属各基层工会的68名生产保护部部长和劳动保护干部,参加了3天时间的学习培训。(梁占强)
编辑:朱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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