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以优质服务提升工会吸引力
//www.workercn.cn2015-10-15 07:54:08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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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福建省总工会依托有利的政策环境,以优质服务不断增强自身吸引力,切实做好农民工权益维护各项工作,为农民工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有利条件。

  就业是民生大事,福建省总工会主动参与各级政府就业政策制定,积极反映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阶层、各群体的就业需求和工作意向。与此同时,依托各级工会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活动,有针对性地为农民工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援助服务。整合和利用各级工会现有的职校、干校、文化宫及全国工会就业培训基地等文化教育场所和培训基地,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免费技能培训。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企业诚信用工承诺”等活动,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加强人文关怀,进一步优化农民工就业环境。

  扶贫帮弱是工会的常态化工作,福建省各级工会广泛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金秋助学、冬送温暖”等活动,尤其重视对建筑、环卫、公交等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艰苦行业的服务和帮扶工作。目前,全省已建立职工服务中心(站)1170家,其中乡镇(街道、园区)服务中心(站)598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7.5万户,其中农民工1.9万户。同时福建省总工会还建立全省职工“大病补助”制度,对已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在一个互助周期内净自付超过6000元的,分不同档级和标准给予“大病补助”,切实缓解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好地对患病困难农民工进行救助。“情满返乡路、温馨在八闽、深情问薪金”,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除了传统的送温暖活动,福建省各级工会还开展了关爱农民工三大行动,通过包火车、包专列、包车、包机和购买团体车船票等,帮助农民工平安返乡。

  维权要从源头抓。福建省总工会积极推动立法,先后参与制订了《福建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条例》《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福建省保障企业职工民主参与权利规定》等8部地方性法规。目前,正积极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力求通过建立“一函两书”制度,即守法《提示函》、涉法《意见书》、执法《建议书》,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在该条例已经进入立法调研和准备阶段。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是福建省坚持多年的做法。每次会议前,福建省总工会都会对有关维护农民工权益和加强保障机制建设等议题进行充分调研,并向省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过多年经营与建设,如今福建省总工会已建立起多条帮助农民工维权的畅通渠道,如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省职工维权联席会议等,积极反映并研究解决损害农民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目前,全省各级工会已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2.3万个,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9万个,推动在93家县级以上法院建立了职工维权合议庭。 (资料由全国总工会新闻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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