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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近日,淮北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和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4个方面制定16项举措普惠农民工,其中8条措施中将市总工会纳入责任部门。
在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方面,每年向社会公开发放“培训包”,通过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提高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大培训投入力度,使有培训愿望的农民工都能受到培训;加快推进职教园区建设,加强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建设,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综合性服务能力和培训能力;加大农村劳动力短期培训力度,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推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岗位,应与工会平等协商,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推行和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制度和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农民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等参加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维护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推动解决农民工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和康复;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引导农民工合法理性维权,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等。
在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可逐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农民工随迁子女与城镇户籍子女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接受平等义务教育;鼓励企业按照规定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对农民工购房和租房给予支持等。
在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方面,开展“人文关怀进企业、进一线”活动,开展新市民培训活动,全面了解农民工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促进其尽快融入城市;创新和加强对农民工的服务,积极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和农民工入会方式,将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等。
《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作体制机制,把农民工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加强农民工工作力量,保障农民工工作经费,营造尊重农民工、公平对待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丁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