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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新规助力劳动者维权
建筑企业农民工今后将全部纳入工会组织
本报讯 (记者 王红)今后,建筑企业农民工遭遇拖欠工资、工伤索赔难,可以直接找“娘家人”撑腰。昨日,省总工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出台《河南省建筑业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实施方案》,今后,全省建筑(劳务)企业、工程项目都要建立工会,通过将农民工纳入工会切实维护其劳动权益。
新政规定,今后,各省辖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属单位,建筑(劳务)企业、工程项目要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全省农民工普遍加入工会组织。同时,各地要建立市、县(市)区建筑业工会联合会,负责本辖区内建筑业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和职工维权帮扶等。
建筑总承包公司、专业承包公司等建筑企业和建筑劳务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施工总承包企业作为专业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的劳动服务购买方,有责任推动其建会并发展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部职工入会。同时,建筑总承包公司应当在工程项目依法建立项目部工会,专业承包企业工会、施工劳务企业工会可与工程项目部工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其会员由工程项目部工会管理,也可由项目部工会、专业承包企业工会、施工劳务企业工会联合成立工程项目联合基层工会,发展未加入工会的农民工加入工会,对农民工会员进行管理,联合开展工会各项活动。县(市)区域范围内多个建筑工程项目工会可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建立工程项目工会联合会。建筑项目结束后,项目工会即行终止。
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让建筑企业农民工纳入工会组织,就是给农民工一个坚强有力的后盾。工会组织将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普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确保薪酬、推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同时,加强职工劳动保护,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切实为农民工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