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意见:最大限度提高农民工工会入会率
//www.workercn.cn2015-07-29 10:51:22来源: 浙江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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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意见要求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最大限度提高农民工工会入会率

我省出台意见要求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从6大方面24个内容,要求在规模适度、结构优化、流动有序、就业稳定的基础上,改进和完善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鼓励农民工就业创业

  根据《意见》目标,到202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稳步增加,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有培训愿望的农民工普遍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劳动条件明显改善、工资基本无拖欠并稳定增长、社会保险覆盖面逐年扩大,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普遍签订劳动合同。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增强中小城市和城镇就近吸纳农村转移人口的能力,有序推进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

  《意见》要求,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对农民工新办小微企业,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基金。拓宽农民工就业创业途径,鼓励农民工返乡创办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和家庭服务业。

  农民工职业培训力度也将加大,力争到2020年,企业在岗农民工能普遍提升一个技能等级。鼓励企业将农民工纳入自主评价范畴,贯通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成才通道。加快发展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

  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

  针对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意见》要求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普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在务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时间短的农民工中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7%以上。研究制定劳务派遣用工管理政策,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清理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分包行为。加强特殊工时制度管理,落实高温津贴政策。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监测,做好劳动关系和谐指数发布工作。

  对于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适时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动农民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并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推进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应保尽保,积极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生育保险并平等享受相应待遇。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农民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努力实现100%建立健康监护档案,保障农民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权益。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工会、行业协会等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争取60%以上的争议在基层调解组织得到解决,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畅通12348、12351、12368等法律服务热线。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受理起诉、指导诉讼、诉讼收费等立案“一站式”服务。突出抓好欠薪纠纷处理,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保全、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完善农民工源头加入各级工会组织工作机制

  此外,我省还将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促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农民工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有序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维护农民工土地权益。进一步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保障农民工民主政治权利,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健全农村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

  同时,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加大农民工公共服务等经费投入,创新和加强工青妇组织对农民工的服务。完善农民工源头加入各级工会组织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提高农民工工会入会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农民工的作用,进一步夯实农民工工作基础,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氛围。(记者吴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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