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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 2014年12月,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的一处公路建设工地,冰天雪地,为尽快把公路修好,施工方组织工人在东旺路段施工。“出事了、出事了”平静的工地上传来这样的呼喊声,工地管理人员赶紧上前一看,只见谭某跌倒在地上,额头被划伤了一道口子,鲜血汩汩流出。在第一时间工地工作人员、谭某姐姐及姐夫把谭某带到东旺乡卫生院对伤口进行缝合。
为保证谭某的安全,当天下午东旺滇川通道公路桥梁建设公司法人易某从香格里拉县城派车将谭某接至香格里拉县人民医院作进一步检查。谭某在姐夫李某的陪同下到医院拍了头部螺旋CT,易某妻子在医院交了住院押金3000元,准备让谭某住院观察,经医院外科医生检查后,认定其为皮外伤不需要住院;因其伤势不重,由姐姐及姐夫把谭某带回家。
但回家后谭某家人认为,此次工伤导致谭某精神失常、记忆力减退,要求香格里拉县东旺滇川通道公路桥梁建设公司给予工伤赔偿等。面对这样的要求,香格里拉县东旺滇川通道公路桥梁建设公司承认谭某的情况属于工伤,但双方并未对该事件的具体细节达成共识。
今年3月13日,谭某一家走进了香格里拉县总工会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他们。谭某问工作人员:“你们工会到工地上宣传帮助职工维权的内容是真的吗”,面对这样的问题,工作人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得知事情经过后,香格里拉县总工会通过多次协调,客观了解事实情况,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双方于3月17日达成共识:易某同意支付谭某返程费用、在请求援助期间的吃住费用、误工费用以及其它补助,以上几项合计人民币12300元。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在县总工会见证下,签订了协议书,易某在签订协议书后立即支付了12300元救助协议所定赔偿金给谭某一家,谭某一家6人承诺自签订此协议之日起,不再因工伤事件进行上访要求赔偿。
在得知事件被解决后,谭某全家表示,感谢工会伸出了援助之手,才能顺利得到相应赔偿;谭某非常认可香格里拉市总工会的援助工作,认为工会真正为职工撑腰、真心为职工说话,遇到事情不推诿,敢于担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