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总工会放宽困难农民工建档条件
//www.workercn.cn2015-07-18 09:10:57来源: 福州日报
分享到: | 更多 |
本报讯(记者 李白蕾)市总工会与本报合作开展的“圆千名贫困学子求学梦”活动已启动,活动将确保农民工子女受助面不低于今年受助学子总数的25%。为使更多农民工子女享受到助学服务,我市将继续放宽困难农民工建档条件。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困难农民工建档对象包括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包括已建会的村居以上企业)就业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建档条件如下:1.职工赡养人员(包括农民工在原籍居住的赡养人员,下同)全年月人均收入低于福州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以上人员列入建档系统的“低保户”类别。2.职工赡养人员全年月人均收入低于福州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50%的。以上人员列入建档系统的“低保边缘户”类别。3.职工赡养人口全年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得出的月人均收入低于福州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150%的。以上总支出指家庭成员患病产生的自付医疗费用或子女就读高中以上阶段产生的学费(高中阶段学费封顶3000元,大学阶段学费封顶8000元)。以上人员列入建档系统的“意外致困户”类别。4.因家庭成员患慢性疾病或家庭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以上人员列入建档系统的“意外致困户”类别。5.因子女就读我市私立小学和初中阶段,家庭赡养人员全年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上人员建立临时档案。
上述五类情况将作为困难农民工是否能享受到助学、就业等服务以及享受到多少帮扶的重要依据。
编辑:郑一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