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力推农民工享受城镇公共服务
//www.workercn.cn2015-07-18 08:56:17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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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台《意见》 工会制定《方案》

江苏力推农民工享受城镇公共服务

 

  中工网讯(记者王伟)7月14日,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使其逐步平等享受市民权利。同日,江苏省总工会制定了《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以进一步提升农民工服务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江苏省政府《意见》提出,全省将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把农民工纳入城乡就业失业登记管理体系;大力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为农民工营造宽松便捷的创业准入环境。尤其要求将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输入地教育现代化建设和财政保障范围,并逐步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招生范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未能在公办学校入学的随迁子女在普惠性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范围,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

  据此,江苏省总工会《方案》提出,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逐步完善农民工“源头入会、凭证接转、属地管理”机制,健全城乡一体的农民工会员管理及流转服务工作制度;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规范工会创业培训、项目扶持、小额借(贷)款、创业指导的运作体系,积极扶持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农民工自主创业;同时,在提高农民工技术技能素质、切实保障农民工现实利益、加强对农民工的帮扶与服务、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等方面,也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为了整合工会内部资源,江苏省总工会明确了各部门及相关产业工会的有关职责,落实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的具体任务。如,由宣教部会同保障部、女工部负责的人文关怀事项,要求精心打造“职工书屋”品牌,省总工会每年建设100个职工书屋示范点,带动各地工会每年新建1800个职工书屋,各种读书活动的职工参与率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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