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法律援助重点对象为农民工和困难职工
//www.workercn.cn2015-10-13 19:54:27来源: 中工网
分享到: | 更多 |
中工网北京10月13日电 (记者 朱晶晶)今天上午,全国总工会新闻中心举行2015年第四季度新闻通气会。全总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部部长王晓峰在会上介绍,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将把维权能力较弱的农民工、困难职工作为重点对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为贯彻《意见》精神,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职工法律援助职能,突出职工法律援助重点,改进职工法律援助方式,规范职工法律援助服务,广泛宣传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使更多职工知晓并实际获得工会提供的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援助依法化解劳动争议,维护自身权益。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把劳动争议多发、职工权益易受损害的行业作为重点领域,把维权能力较弱的农民工、困难职工作为重点对象,把解决拖欠职工工资、工伤事故赔偿等劳动争议作为重点案件,充分发挥工会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编辑:葛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