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业农民工可按项目参保
//www.workercn.cn2015-09-24 07:36:23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 更多

  中工网讯(记者李昱霖 通讯员李振胜)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日前联合发文,明确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应按建设项目参保。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开设“项目参保”绿色通道,为建筑业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提供便捷服务。

  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按项目参保的,建设项目结束后,1至4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日常管理,或实行社会化发放。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