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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进一张门,能办更多事”
——双峰县总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就近就地为农民工维权的经验
“受了工伤,老板不但不给护理费和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还扣留了从工伤保险局代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多亏了县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才给我讨回了公道。”7月23日,双峰县农民工彭湘成终于拿到了被拖欠了两年多的所有补助金,这让他对工会满怀感激之余,也加深了对工会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的认识。
“工会要想建到农民工心坎上,就要踏踏实实为他们办事。”双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总工会主席刘邦文说,近年来,双峰县总工会在职工维权上旗帜鲜明,通过构建层层援助网络实现了法律援助无缝对接,走出了一条令人印象深刻的维权“长征路”。
织密网络:
让农民工就近在“家”维权
双峰县是劳务输出大县,全县93万人口中就有20余万人外出务工。
根据劳务“输出多、分布散”这一特点,双峰县总工会探索为农民工维权的各种实现方式。在乡村,建立村企法律援助联络点,明确了专门的工会法律援助信息员,让农民工就近在“家”维权;在城镇,注重发挥工会法律援助与政府法律援助的协作配合作用,借力维权;在外地,工会法律援助人员常驻农民工集中地,及时维权。
三塘铺镇的农民工在广东佛山从事不锈钢加工相对集中,共有3000多人,占全县在佛山人数的1/3多。早在2008年9月,该镇工会联合会成立了常驻佛山维权中心,专门为农民工维权,其工资和所需经费均由工会负责。
维权中心刚一成立,便有农民工进“家”求助:2007年,一位王姓民工在工作时受伤,通过工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2008年9月,厂方赔偿了该民工1万元;佛山湘烨不锈钢厂一位朱姓民工不慎被不锈钢戳伤,工会介入后,该企业为其赔偿了1.5万元医疗费……
为职工维权的案例历历可数的不止于此。近年来,双峰县总每年都将法律维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县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负责人介绍,从2011年起,双峰县总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挤出资金3万元作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的办公经费,专款专用,还聘请了45名工会法律援助志愿者和898名兼职信息员,常年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目前,全县17个乡镇(经开区)都设立了工会联合会法律援助站,已经形成了“县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站—村企法律援助联络点”的三级服务网络,最大程度畅通了工会法律援助的服务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