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总、省住建厅联合发出通知:推进建筑业企业建会和农民工入会
//www.workercn.cn2015-11-18 07:56:19来源: 中工网——《山东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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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工网讯 为推进我省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最大限度地把企业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企业的健康发展,省总工会和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近日联合颁发《关于推进全省建筑业企业建会和农民工入会的通知》,在全省建筑业企业推进依法普遍建会和农民工入会工作。

  《通知》要求,所有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项目部都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本省内建筑业企业(包括央企和外省进鲁建筑业企业),已建会的,要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未建会的,要依法规范建立工会组织;新成立的企业,要同步提出建会方案,及时依法规范建立工会组织。各施工劳务企业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吸收劳务派遣工加入工会,加强对劳务派遣工会员的管理。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工会要与工程项目部同步建立。已开工但未建会的工程项目部,施工总承包企业工会要督促指导其及时依法规范建立工会组织。小型项目部可按照联合制、代表制原则建立工程项目工会联合会,由地方工会确定其主建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行业工会进行工作指导,推动作用发挥。

  《通知》强调,要创新农民工入会方式及会籍管理。农民工为劳务派遣工,其所在劳务派遣单位已建会的,在原单位入会,由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委托用工单位工会代管;劳务派遣单位未建会的,直接参加用工单位工会。探索实行网络管理农民工会员会籍制度。通过举行入会仪式等多种方式,增强农民工会员意识。

  《通知》要求,建筑业企业及其工程项目部建立工会组织后,要以“六有”工会建设为标准,提高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代表性;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指导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积极参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对农民工的组织服务和教育引导,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逐步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不断丰富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文化知识和技能水平;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让农民工切身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赵红葵 许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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