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翻拍作品更应扎根生活
影视作品翻拍,似乎总是“自带”争议。近期,随着电影《来电狂响》《“大”人物》的热映,有关翻拍的话题又热了起来。
纵观近年来的影视市场,“翻拍热”可以说是一个特别抢眼的现象。从电视剧到电影,很多作品热衷于“重现”经典,或购买、改编国外版权,其数量呈现明显上升之势。
翻拍为什么火?因为它们已有成熟的故事,有较为庞大的粉丝群体,已经经过了市场、时间的检验,看起来易操作、风险小,也因此备受资本的青睐。以往,很多人将“翻拍热”视为原创不足的表现。其实,未必。一个成熟的电影市场应该是多元的、丰富的。翻拍作品也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了观众的选择,未尝不可。
当然,必须强调的是,翻拍绝不是拿来、照搬——翻拍之“翻”,意味着再创作,比如主题的再定义、情节的再叙事、风格的本土化,等等。此前,一些翻拍作品未达到预期效果,甚至招来满屏骂声,说到底就是搬的多、创作少,没有赋予原作新的时代内涵,或没有扎根于生活的实际,不接地气。
文艺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从某种程度上说,“翻拍热”反映了市场对于好故事的强烈需求;而一些翻拍作品“翻车”,则一次次证明了创新、匠心的重要性。文艺创作必须扎根生活、深入群众,精心打磨、精益求精,只有这样才有望成为精品力作,引发共鸣、赢得掌声。翻拍,更是如此。它不只是一门生意,考验商业头脑,更是艺术,最需要诚意。(夏凡)